2013年05月12日
馬道立引用著名大狀演辭 律師有責 代表反政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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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共八名資深大律師獲委任,包括(左起)葉靜思、覃民輝、黃惠沖、林定國、Douglas Mark Arthur Strachan及鄭蕙心。何柏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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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在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中致辭時表示,律師應盡公義責任,確保需要法律代表的人士都得到幫助,更引用一名剛退休的著名維
權英國御用大律師的說話,對於反對政權而被控的人,律師同樣有責任代表他們,不應「揀客」,最首要的考慮是要秉行公義。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表示認同馬官的說
法:「如果大律師係怕一啲公眾嘅批評而唔接呢個案件,咁成個法治就會毀於一旦。」
記者:黃幗慧 呂浩賢
記者:黃幗慧 呂浩賢
馬官昨委任8人成為資深大律師,他指作為資深大律師,要負起領導責任,包括為了切合公眾利益而擔當領袖角色。提到自己仍是法律學生時,法律專業一向是具有
崇高聲譽的行業,而取得崇高聲譽的關鍵,在於確認法律的最終目的是為了秉行公義,協助尋求公道的人士。
馬官引述退休英國御用大律師肯特里奇 (Sydney Kentridge)爵士的演辭內容(收錄於《Free Country: Selected Lectures and Talks》),指南非實施種族隔離政策的漫長歲月中,令自由之火長燃不滅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反種族隔離政權的人被控嚴重叛國等罪後,仍獲得大律師為他 們辯護。代表的大律師未必認同被控人士的行事方式,但他們認定自己有專業責任接辦這些案件。
馬官引述退休英國御用大律師肯特里奇 (Sydney Kentridge)爵士的演辭內容(收錄於《Free Country: Selected Lectures and Talks》),指南非實施種族隔離政策的漫長歲月中,令自由之火長燃不滅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反種族隔離政權的人被控嚴重叛國等罪後,仍獲得大律師為他 們辯護。代表的大律師未必認同被控人士的行事方式,但他們認定自己有專業責任接辦這些案件。
不能因個人喜惡接辦案件
馬官續說,大律師必須遵循「不得拒載原則」,不能因個人喜惡而拒絕代表某人,並應按傳統,每年接辦至少一宗法援案件。他說律師並非不可收取可觀收入,而是必須將受尊崇的專業,跟純粹營商的業務區分。余若薇受訪時表示,律師的重要專業操守,是不論當事人的信念或政治立場,也必須代表對方。雖然她沒聽過法律界出現這情況,但不代表不會發生,故需不斷向公眾解釋清楚。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指,獲得法律代表是基本人權,任何背景的人士都應該獲得辯護。佔領中環議題雖然正鬧得熱烘烘,但湯相信馬官的致辭並無特別意思。
昨共有8名資深大律師獲委任,是自回歸後最多的一次,當中包括來自律政司的黃惠沖及覃民輝,及六名私人執業的林定國、鄭蕙心、王鳴峰、金貝理、葉靜思及Douglas Mark Arthur Stra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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