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工程師與女護士分手後,遭女護「人盯人」追蹤纏擾6年求復合,他早前向女方索償,獲法庭裁決可獲94萬元賠償。男方乘勝追擊,昨獲法庭批出臨時禁制令,凍結「前度」資產並限制她每周只可消費2000元。護士自審訊前芳蹤杳然,男方指其母亦不知女兒去向。
母稱不知女兒去向
葉昨未有派代表到庭應訊,原告方強調已用盡方法通知她,但其登記地址仍為上述已出售的欣明苑單位。原告亦派送傳票到被告工作的醫院,其上司應允把文 件交給葉。原告的代表更曾找到葉母,惟她表示女兒不知去向。暫委法官陸啟康按原告方申請,批出禁制令。葉除被判賠償,亦被禁制出現於劉的寓所及工作地點 30米範圍。
【案件編號:HCA14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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