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地產霸權 到土地自主
2013-5-28 10:00:16
世上大概沒有太多像香港一樣的城市,地產商可以不斷延伸至寬頻、電力、通訊、管理費、超市,衣食住行,全被地產資本徹底滲透。有不少居住港島的朋友稱,每 個月落入長實集團的開支可佔工資的3 至4成。香港人的生活,似乎難逃向大地產商進貢的命運,都默默接受了「有地便是王」的社會現實。
無疑,近年社會對「地產霸權」的廣泛批判,是一番新氣象,公眾對香港土地資源的運用更加着緊。但土地問題會否變革有望?
失焦的霸權問題
令人着急的是,現時公眾對地產霸權問題的討論,仍未能夠好好對焦。我們一直都忘記了,自有殖民歷史以來,政府其實才是香港最有權的大地主,最富有的地產 商。土地如何分配、利用、補地價、定價,完全由政府「話事」,決策跟從長官意志。政府空置土地總是被長期圍起,因為它認為這不屬於市民公有;從短期租約的 安排也可見,政府從不着緊公共土地被霸佔,只要當成收租自用就好,反正地是自己的。
我們一直只認為地產霸權只是地產商的專利,其實政府是重要的參與者,與地產商是一買一賣的共生關係。綜觀整個土地爭論,政府一直逃避自身作為大地主的分配 角色如何出現問題,以及政府土地為何可以在毫無民主監督下任意揮霍,與市民的訴求愈走愈遠。取而代之的方法,是轉移視線,歸咎於香港地少人多及土地供應不 足等「客觀環境」,並強調只要增加更多土地供應,就可解決土地、房屋及各種社會民生問題。地產商對此當然暗暗歡喜,因為這種錯誤聚焦,將繼續縱容官商共存 共生的關係。
體制問題個人化
地產商的霸權固然是真實的。無論從公用事業的滲透,奪得市民與政府土地過程的奇技淫巧、無止境將土地豪宅化、囤積單位以托市為樂等,的確是製造房屋問題的 重要角色之一。但政府在另一邊的配合也不能忽視,將房屋問題描繪為「銷售手法」出問題,然後透過規管一手樓立法,聲稱能達致公平,令地產市場可以如常運 作。結果能否根本改變?
隨着發展重心轉移至新界邊境,以往賤賣土地的原居民也開始黃袍加身,參與這場土地爭霸戰。原居民因擁有大量新界土地,近年積極加強政治議價能力,亦成功讓 政府將香港6 成屬於政府的房屋土地儲備(1,200 公頃)都留給他們興建丁屋,還縱容他們勾結發展商買賣丁權、套丁興建豪宅出售等根本違反政策原意的行為。原居民的身分近年也成為土地霸權的標記;然而,在 關注發展商的私德、原居民土豪劣紳的「野蠻行徑」之餘,有關土地問題在體制與觀念上的改革,仍然被暗度陳倉輕輕帶過,抓不住焦點。
土地主體方興未艾
原居民、地產商與政府三位一體的土地霸權並不是新事。但有趣的是為何社會多年來都予以默許,香港人永遠只是土地爭奪戰的旁觀者?
我們當然可以說,香港人的利益已經與地產利益糾纏不清。置業作為近30 年資本主義社會的「維穩」工具,業主為了維護既有土地和房屋資產的利益,逼於無奈高呼「係咁㗎啦」,認同這場土地霸權的遊戲。
改變這核心問題的關鍵,是香港人土地「主體性」的提升─儘管這意識仍然在萌芽階段。殖民地時期,香港人是過客心態,殖民者佔用土地,移民社會未必認為這跟 他們有何瓜葛。然而,近年的城市保育運動出現了一種新想像,你會看到80 後、90 後在集會中高呼「南生圍是我們的」、「大浪西灣是我們的」,「我們」指的就是「香港市民」。它超越透過買賣或分配而得的土地主權,認為一片土地就算給你 「買斷」,土地本質上仍是公共資源,不容以一己私利,去破壞屬於全香港市民的環境。而我們確實見到,新一代已經抓住了「我們」這個主體。
這亦相當符合當今流行有關城市權利(rights to the city)的討論。簡單來說,人不僅只享有普世人權,像財產權、居住權等,由於城市本身應是屬於市民共同創
造(city as Oeuvre),而非大商家的SimCity,市民更應有共同參與(participate)、表現(represent)及改造(transform)城市的權利。
從城市權的觀念出發,在社會實踐中逐漸建立「土地屬於人民」的主體意識,是否可讓香港克服地產霸權的魔爪,重奪屬於城市自身的土地自主﹖
土地使用概念來歷不明
如果土地自主、共同規劃是我們要邁向的目標,令土地真正用得其所,這目標距離我們仍相當遙遠。不僅因為主體意識仍未清楚,而是我們連今日的土地為何會這麼使用,概念上也是含糊不清。
回顧香港土地規劃史,20 世紀英國規劃大師Sir Patrick Abercrombie 是一個不能繞過的人物。他曾撰寫重建戰後倫敦的「大倫敦計劃」,亦為不同英帝殖民地的土地發展出謀獻策。1947 年他被派來香港數月,為港英政府撰寫了一份《The Abercrombie Report》,建議香港未來土地發展的整體方略。不少學者都認為這個報告重要性不大,但港大學者Lawrence Lai(1999)近年發現,戰後50 年來的土地拓展,竟與報告所建議的城市格局相當吻合。例如建議在紅磡、荃灣、醉酒灣填海造地;將觀塘、銅鑼灣、長沙灣發展為工業區,將港島人口分散至九 龍、新界,建設新市鎮;搬遷軍營為城市提供土地;於新界建設新機場;建立城市公園體系及綠化帶等。當年大部分建議方向,都在香港回歸前完成。
事實上,Abercrombie 的報告根本沒有像「大倫敦計劃」一樣,詳細交代具體措施及發展理據,許多選址及建議流於指令式描述。為何觀塘要開發做工業區?為何香港要有新市鎮?為何 「城市公園」及綠化帶就是代表了香港的公共空間?這些問題,在我們腦海猶如白紙,而且難以考據,理由欠奉。殖民地遺留下來的,不僅只是制度與建築,還有許 多懸而不解的「土地謎語」,是我們出生之前已經因「某些原因」被定義,而又無從稽考。我們連對自身城市的土地使用狀況也缺乏認識,建立土地主體性的基礎難 免有點殘缺不全。
當今居住問題的逼切性,為我們打開了探討香港土地核心問題的契機,但路途是引向土地自主還是延續土地霸權的遊戲,看來仍未見端倪。
原文刊於Breakazine!#025 《出賣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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