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15日
【本報訊】因仰慕日本人名字,將姓名改成跟歌星譚詠麟名曲《凌晨一吻》同名的爆竊慣犯,出獄後又再連環犯案,昨於區域法院承認爆竊等罪名。法官對其名字深 感興趣,追問原由下方知他無親無故,個性孤僻、憤世嫉俗,只活在八、九十年代的自我幻想世界,不理別人奇異眼光執意改名,十分喜愛這個名字。
記者:陳美珊
現年45歲的凌晨一吻,原名譚永祥,有18次爆竊案底。法官葉佐文指被告的名字很特別,追問他為何改名。辯方透露,被告身世悲慘坎坷,雙親去世,沒兄弟姊
妹或朋友,性格孤僻,不喜歡與人接觸,並對現狀不滿。
他活於自我幻想世界,沉醉在八、九十年代的光景,因喜愛當時的電影和音樂而改名,但改名後為 生活帶來不便,別人認為他古怪。被告個性剛烈、易發怒,不善與人相處,難找到穩定工作,只能間中當散工,至2004年失業,開始以爆竊為生。
他活於自我幻想世界,沉醉在八、九十年代的光景,因喜愛當時的電影和音樂而改名,但改名後為 生活帶來不便,別人認為他古怪。被告個性剛烈、易發怒,不善與人相處,難找到穩定工作,只能間中當散工,至2004年失業,開始以爆竊為生。
出獄後曾居天橋底
辯方稱被告本在公屋居住,但無力交租被收回單位,他又因不善與社署職員溝通,無法申領綜援。房署在他入獄後,棄掉其個人物品,當中包括一批值千多元的明星海報。他出獄後無處容身,曾居於天橋底、樓梯底及公園,靠爆竊獲得金錢偶爾租住賓館。
辯方又指被告只會光天化日犯案,從不帶備爆竊工具,只爆竊公屋單位,不到豪宅犯案,反被法官質疑「咁唔係幾好」,認為有錢人被爆竊的損失較少。
11度潛入公屋偷竊
今年1月31日上午,被告於葵涌葵盛西邨嘗試拉開兩個公屋單位鐵閘企圖入屋,但不成功,遭巡警發現。警誡下被告招認於去年4月至今年1月底,曾11度以相 同手法成功潛入長沙灣、深水埗、石硤尾等公屋單位偷竊逾萬元財物。他昨承認11項爆竊及兩項企圖爆竊罪,判囚三年半。案件編號:DCCC355/13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