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31日
【本報訊】多次違反交通規例,正停牌的裝修工醉駕撞死路人,竟叫妻子趕到現場頂包,護夫心切的妻子手抱兩歲兒子到場冒認是司機,結果是雙雙入獄,其中裝修
工更被重判入獄四年,其妻亦要坐監半年,兒子頓時失去父母,需由親友代為照料。
記者:樊素心
記者:樊素心
男被告楊佻龍(29歲)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停牌期間駕駛、拒捕等共六罪,他除了被判入獄四年外,並須於於出獄後停牌六年和接受駕駛改進課程。其妻
黃芍怡(27歲)則與楊同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判監半年。
法官葉佐文形容案件非常差劣,斥男被告案發時由尖東駕車往藍田,路程不短,途中危害 不少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而且當時案發地點車輛不多,他駕駛的私家車左搖右擺百多米後,始撞倒正在過路的七旬老婦,可見他當時醉酒已遠超法例所限。意外後他 更拒絕接受酒精呼氣測試,兼一度拒捕。
法官葉佐文形容案件非常差劣,斥男被告案發時由尖東駕車往藍田,路程不短,途中危害 不少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而且當時案發地點車輛不多,他駕駛的私家車左搖右擺百多米後,始撞倒正在過路的七旬老婦,可見他當時醉酒已遠超法例所限。意外後他 更拒絕接受酒精呼氣測試,兼一度拒捕。
有五次超速紀錄
男被告曾於2010年犯下不小心駕駛和拒絕酒精測試,同年又被罰停牌,更有五次超速紀錄,法官斥他漠視交通安全、慣性不理交通安全及駕駛規則。針對兩被告妨礙司法公正,法官明言男被告是煽動者,誤導調查,甚或會令他人遭錯誤起訴。而女被告則被法官斥責她明知車禍性質嚴重,仍頂包和接受酒精呼氣測試。辯方早前求情盼法官判女被告非監禁式懲罰,因她需照顧兒子,法官回應指其家人可代為照料。
案發去年9月22日,男被告通宵喝酒至早上6時後駕車回藍田,駛至平田邨住所附近時撞倒正橫過斑馬線的老婦,老婦送院後不治。
女被告抱着兒子趕到現場,警員稍後到場,滿身酒氣的男被告不肯接受酒精呼氣測試,並指女被告是司機,女被告亦承認是她駕車,惟多名途人當場揭發二人頂包,男被告反抗並用頭撞地,終被警員制服。
案件編號:DCCC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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