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16日
【本報訊】自小衣食無憂的中四男生,竟為賺取1,000元打機錢,替人販運市值26萬元的1.51公斤氯胺酮(K仔),昨天在高院面對判刑。自言曾經「唔
聽講」輕判罪犯,結果被律政司成功上訴加刑的主審暫委法官胡國興坦言,雖然青少年罪犯評估報告建議被告入教導所,但基於毒品份量多,今次他只能按判刑指
引,重判他入獄10年。
記者:蔡少玲
記者:蔡少玲
胡官說:「我好同情你同你嘅家人,但冇辦法,我試過唔聽講,任意去判,但係錯咗冇益,第時律政司上訴又係累你輸多堂!」他續說:「唔係同情心、慈悲心同憐
憫心嘅問題,唔好話法庭心腸鐵咁硬,因為判刑政策係咁!」
胡官續指,政策不會理會犯人自身問題,「就算你家境幾好,讀書幾叻都唔理」,判刑最重要是要起阻嚇作用,阻嚇罪犯參與犯案,亦阻止毒犯收買老幼人士帶毒。
胡官續指,政策不會理會犯人自身問題,「就算你家境幾好,讀書幾叻都唔理」,判刑最重要是要起阻嚇作用,阻嚇罪犯參與犯案,亦阻止毒犯收買老幼人士帶毒。
官同情但只能依例
雖然被告犯案時未足17歲,但胡官稱上訴庭曾指,只有剛年滿15歲的罪犯,仍可以「極度年輕」理由獲輕判,過去亦沒有涉及如本案如此大份量毒品的被告可獲 判入教導所的案例,故他只能依例判10年監禁。被告早前承認販毒罪。姓蘇的被告為家中獨子,父親在考評局工作,母親為幼稚園教師,被告自小衣食無憂,學業成績卻強差人意,只有朗誦和體育科成績較好,自覺得不到父母欣賞和支持。
只望獄中完成學業
他親筆寫信向法官稱,自知間接令人受毒品禍害,後悔不已,不敢奢求輕判,只望於監獄完成學業。案發於去年9月19日,被告沿觀塘道急步走向同仁街,沿途四處張望,形迹可疑,被正在進行反毒品行動的警員截停,搜出他手持的黑色購物袋內藏有1.51公斤氯胺酮。警誡下被告稱因「冇錢使」,才答應替人帶毒,事成可獲1,000元酬勞。
案件編號:HCCC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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