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愛同盟律師:教團亂嗡逆向歧視
2013-2-15 12:26:09
《明報》專訪韋智達,談及其對同志平權的支持。
為性傾向歧視立法後,市民將動輒因反對同性戀被控,連《聖經》也要修改?特首梁振英曾在答問大會上,以法律知識很「皮毛」為由,拒就坊間流傳的「逆向歧視」例子澄清。「為性傾向歧視立法,毋須修改《聖經》,答這條問題要求你有多少知識呢?」韋智達揶揄。韋智達解釋,訂立性傾向歧視法後,市民即使反對同性戀,仍會獲《基本法》訂明的言論及宗教自由等權利保障,「教會內部運作受宗教自由保障,你可在教會內散播反同志的仇恨,但你不可因同志的性傾向而拒絕聘用他們」。
韋智達指出,《基本法》訂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聯合國亦早在14年前已要求香港為性傾向歧視立法,批評梁振英拒為此啟動諮詢,等同挑戰法治及違法國際人權公約。「為何小部分的宗教組織可有如此大的影響力,甚至左右政府決定?」出身基督教家庭 深信愛和接納
大愛同盟將於3月赴聯合國表達訴求,韋智達寄語梁振英﹕「政府政策應按憲法、而非宗教立場而定,否則我們只會如伊朗或巴基斯坦等宗教國家。」
韋智達出身英國的傳統基督教家庭成長,其母更是非常虔誠,自小教導他要接納和愛他人。但他深信,「如果耶穌就坐在我對面,他會叫我﹕『go for it!』」因此,他來港以後一直為爭取同志平權全力以赴,就像在2005年,就限制16至21歲同性不能肛交的條文提出司法覆核、2010年為變性人W小姐爭取結婚權等。
「你愈投入參與,便愈看到不公義。你明明容許人進行變性手術,還發她身分證、視她為女性,但在她決定結婚那最後一刻,你卻突然拉她回來說她其實是男人,這真令人作嘔!」──韋智達《明報》明日將刊出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並發起反同志平權集會的恩福堂牧師譚子舜的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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