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2月20日
案件速遞:水客打港鐵職員囚兩周
|
2,134
|
該水貨客昨天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普通襲擊罪,判囚兩星期和賠償職員1,000元。裁判官張君銘指每天均處理港鐵職員被襲擊的案件,可見情況猖獗,法庭須保護港鐵職員,判處阻嚇性刑罰。
案發在去年12月19日,職員受襲後,左臂和左腳紅腫。被告張民國(61歲)昨天求情指,從事運水貨活動,每月收入逾萬元,他聲稱案發時只是一時衝動。
案件編號:FLCC324/13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