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同志平權問題極具爭議,支持、反對團體一直為此角力,人民力量陳志全(慢必)與經民聯梁美芬,可說是支持及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的議會代表,本報請來二人就此惹火議案對談。
梁美芬立場鮮明,認為同性戀涉及道德信念,政府不應帶頭做諮詢、以法例處理道德觀念,反問「二奶」也說遭人歧視,稱呼人做「表叔」、「阿燦」又應否
立法禁止?陳志全說,平權不等於挑起仇恨,而是談大愛,願意讓步,即使立法平權,教會亦應獲豁免,不用擔心因反同性戀而惹官非。政府曾宣布,會在施政報告交代是否做性傾向歧視條例諮詢,但梁振英最終在爭議聲中表明現階段無計劃展開諮詢。
梁:政府諮詢會令社會撕裂
梁美芬說,現時同志平權並非社會最關心的問題,「但政府若帶頭傾(諮詢) ,便要成個社會去傾,牽動好大社會撕裂,這撕裂不會三五年去改到,大家會好對抗,雙方去到盡。」她認為,政府要花大力氣做諮詢,但結果只會招來社會仇恨。 她認為不應用立法改變社會觀念,同志在香港有很大自由,活動並無受限制,普通人也不會特別去觸碰同志話題,「過去數年這麼多人宣傳、名人出櫃,也無人去話 他們」,反而「有人表達反對意見,便會受網上欺凌,支持同志的人很vocal(勇於表達),隨時10萬人出來dislike反對者」。
陳:平權運動在爭拗中成長
陳志全說,公開諮詢是最公開量度社會接受程度的方法,指政府做諮詢,不一定對同志有利,反問反對者為何驚恐?他說,「若諮詢後發現原來七成市民都反 對,那我們也沒辦法」,但平權運動應在爭拗下展開並成長,他認為在本港的討論尚算理性,「香港只是鬧吓,不會出現爆樽等,我也預了落區謝票畀人打、鬧我死 基佬」。他認為,要展開討論,才可透過諮詢、對話去講清楚。
梁美芬稱,種族、性別、家庭崗位等歧視條例立法並沒出現太大爭議,但性傾向則有所不同,因道德問題難以立法﹕「除了同性戀者,第三者也有人偏見,為 何他們需要被人歧視?第三者也可以有真愛!如果日後有『第三者聯盟』,是否又要立法?」梁美芬事後又補充,有不少市民要求她立法把「二奶」刑事化,但她同 樣反對。
梁:有「第三者聯盟」也要立法?
陳志全認為,若把性傾向問題的爭論停留在道德層面,根本不能詳細討論,對於反對者被圍攻,他指出,現時社會富爭議的話題,任何觀點隨時也會被圍攻,「你支持23條也會被人罵」。他說,全世界的同志平權運動,都是「在吵鬧聲中推進」,「若無人理就更慘」。
陳志全說,社會應踏出諮詢一步,他同意若立法反歧視,教會可獲豁免,以消除社會對立法的憂慮﹕「若教會講出憂慮,合理的可討論如何豁免,社會需要公開諮詢才可以講。」
陳:討論10多年 原地踏步
梁美芬則指出,豁免教會並不足夠,又舉例說﹕「牧師要傳道,如果離開教會講,又會否犯法?」她擔心立法後將會「官司不斷」,不同性傾向人士紛紛就不同情况入稟告人歧視,更指外國有例子甚至告《聖經》違反法例,要求修改。
陳志全相信法例不會被濫用,「就算你叫我死基佬,我亦不會因此便去告你」,他反問梁,「如果現時並非適合時間,那何時才是諮詢時候?」這問題,梁美芬說不知道,「無去預測幾時可以。」
陳志全慨嘆,平權問題討論多年還是原地踏步,連立法諮詢時間表也欠奉,社會存在誤解,「以為講了10多年,但原來還是停留在談肛交,說什麼不乾淨,這樣好難討論下去。」
陳:從小學性傾向 梁:大學教才恰當
【明報專訊】陳、梁二人都同聲支持應加強教
導公眾,消除歧視,但對於同性戀應否成為學校性教育一環,二人唇槍舌劍。陳志全認為愈早教育愈好,但梁美芬說至少要到大學階段才恰當。陳反問,「如我10
歲,對性取向有疑惑,是否叫我讀大學時先講?」梁反駁,「如果你10歲已識談戀愛,應去找社工輔導!」
梁:10歲談戀愛應找社工
「細路仔,知道什麼是戀愛嗎?」梁美芬嚴肅提出問題。陳志全以笑話來緩和
氣氛,「哈哈,咁我今日都未識(戀愛)!」不過,陳志全認為教育工作應愈早愈好,讓學生從小學懂尊重不同性傾向,學習包容、平等,讓小朋友知道,社會上家
庭除了有「父母」,也可以有「男男」組合,正規的教育比年輕人要靠自己上網亂找資訊、看色情刊物好,他認為立法也是教育方法,「若無立法基礎,老師都唔識
教」。
梁美芬不認同,指中學生「連value
building(建立價值觀)都未做完」,不夠成熟去了解愛情、性傾向問題,「好多人入大學後便可自行判斷」。她更表明,若有中學生問到有關拍拖等問
題,「我會叫他們不要試住,因為未想清楚。」梁美芬說,中學生不應談戀愛,「我會說,十五六歲不應拍拖!」陳志全不服氣,反問梁﹕「難道我見到十五六歲的男女拍拖,會向他講,你不要拍拖住,你怎知道你是鍾意女仔呢?」
倡設調解中心 陳質疑效用
梁美芬認為,若學生真的有疑問,可向社工求助尋求意見。她建議設立一個調解中心,處理性傾向問題:「如有家長同仔女的性傾向意見很有分歧,可向中心 問意見,兩邊勸導要互相尊重。」陳志全懷疑以調解中心處理青少年性取向疑惑的作用,反問梁:「這中心叫明光社(教會團體)還是彩虹行動(同志團體)去負責 調解?」
政府表明會加強電視電台宣傳,教育公眾要尊重同性戀人士,但兩人也認為,這難以收效,因現時問題具爭議,政府很難製作為支持或反對同性戀都能接受的宣傳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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