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15日
無招標推國教 教局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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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申訴專員 公署發現03年中教育局(時稱教育統籌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應教聯會要求批准使用大埔一所空置校舍推行國教活動,由04年起為期三年,每年租金1元。 2007年時教育局「斷估」該校舍難吸引其他機構,私下與教聯會續約兩年,09年再續一年,10年再續兩年。申訴署不認同教統局私下與教聯會續約,裁定投 訴成立。
07年3月教育局推出青衣一所空置校舍推行國教活動,但僅於網站內的一個版面公佈招標消息,收到兩份標書,由教聯會中標。申訴署批評做法 失當。教育局原先要求大埔國教中心自行籌募經費,但羅范椒芬05年同意以「資助活動方式」,批出1,000萬元予該中心,局方歷年來向兩中心撥款共 6,9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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