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22日
【本報訊】中六男生稱不堪女老師逼他講心事,遂在校內狂毆對方,及用鎖匙插其口部。男生早前承認傷人罪,昨被裁定另一項非禮罪成,指他曾伸手入女老師的衣
衫摸胸。男生須還柙至下月5日候判,將錯過他重視的中學文憑考試。
羈留室放聲大哭
站着聽取裁決的18歲姓何被告得悉非禮罪成後,跌坐椅上,不停抽泣,又問:「點解會咁㗎?」暫委裁判官許俊聲見狀問他是否需要休息,被告大聲答:「唔 使!」其後被帶入羈留室即放聲大哭。他的母親散庭後躺在庭內的地上大哭,父親則在法院外用粗口罵記者,又追趕記者和向記者擲鞋。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後已見精神科醫生,證實有焦慮問題。被告昨透過求情信向老師X道歉。
裁判官昨裁決時指,接納X的證供,但不接納被告的供詞。被告聲稱為滿足X的好奇心而帶她往禮堂查看他的秘密,惟他們到禮堂曾遇上其他老師,被告當時便可中止與X的對話,可見其證供有不實之處。
至於X早前提出民事索償的律師信中無提及被非禮,裁判官認為X有權對案件某部份提出索償,不能推斷她為不誠實。案件押後以待取被告的勞教、更生中心等報告始判刑。
案件編號:TMCC39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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