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2月15日
【本報訊】DR致命毒針事件後政府成立督導委員會,轄下由醫療及美容業界參與的小組,討論區分醫療及美容程序。有小組醫療界成員表示,雙方大致同意將美白
針、減肥針及肉毒桿菌等逾10項美容服務,納入醫藥治療,只可由醫生進行。但美容業代表否認已同意,質疑有人為爭奪百億生意,強屈美容業界。
DR事件後政府成立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轄下由醫療及美容業界組成的「區分醫療程序和美容服務小組」,由衞生署署長陳漢儀任主席。小組成員香 港醫學會會長謝鴻興表示,衞生署搜集34項市面賣廣告的美容服務,供小組討論。
DR事件後政府成立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轄下由醫療及美容業界組成的「區分醫療程序和美容服務小組」,由衞生署署長陳漢儀任主席。小組成員香 港醫學會會長謝鴻興表示,衞生署搜集34項市面賣廣告的美容服務,供小組討論。
6月底前需提交報告
謝興鴻表示,首次會議中雙方大致同意將逾10項,現時經常由美容人員提供服務,納入為醫藥治療,包括涉及皮膚穿刺程序如美白針、減肥針及注射肉毒桿菌,以 及涉及機械或化學方法去皮膚角質層程序,如微晶磨皮、化學換膚及水磨嫩膚;因有關程序會深入表皮層以下,對市民有一定風險。其餘包括洗腸及高壓氧氣治療。謝鴻興指,上述雙方大致同意的事項,已寫在會議紀錄上,根據法例醫藥治療程序只可由醫生進行。若政府日後就此立法,一般美容師不能再提供有關服務。
謝又指,第二次會議中雙方未能就多項美容服務,是否納入醫藥治療達成共識,包括微針、激光、彩光、冷凍治療及漂牙等。醫療界認為若微針刺入皮膚內超過0.1毫米便有風險,應由醫生進行,但美容業界不同意。
謝鴻興表示,小組6月底前需向督導委員會提交報告,若雙方未能就部份事項達成共識,會留待政府決定。他會在委員會上建議,日後提供醫藥治療的機構必須向政府註冊。
小組成員之一的香港美容業總會主席葉世雄反駁,雖然會議紀錄記下小組大致同意上述程序屬醫藥治療,但當日美容業界只同意打美白針等服務,適合由醫生進行,對是否屬於醫藥治療有保留。他已要求在會議紀錄上,加入他和美容業界代表均未同意將上述程序納入醫藥治療。
葉世雄表示,小組有22名成員,當中10人是醫生,美容業界只有6名;質疑有人想爭奪百億美容市場,強屈與美容業界達成共識,希望用立法手段壟斷市場。「我哋當然想保住自己一向嘅市場」,故認為應為業界制訂更高標準,如設立美容師考核制度。
不過謝鴻興表示,當日會議上雙方達成共識,才於會議紀錄記下,質疑有人反口。
有共識列為醫藥治療美容療程
美白針減肥針
肉毒桿菌注射
自體細胞療程
注射自體高濃度血小板
高壓脈衝電流
微晶磨皮
化學換膚
洗腸
高壓氧氣治療
資料來源:區分醫療程序及美容服務工作小組成員謝鴻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