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05日
籐條打仔 女護守行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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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女護士不滿9歲兒子溫習欠佳,用籐條打他,導致兒子肩膊及胸口留有瘀痕,學校社工發現其傷勢揭發事件。女護士昨在粉嶺裁判法院獲准簽保守行為,
毋須留下案底。
「呢個方式已經唔適合」
被告(36歲)與丈夫育有兩名子女,去年11月15日,其子回校上課遭社工發現身上有傷痕,透露被告因不滿他溫習欠佳,用籐條打他的左肩數下。社工於是將 他送院,證實他的左肩及左胸壁有瘀傷,左邊頭皮則見微腫,被告被捕後承認用籐條體罰兒子。裁判官昨表示:「時代唔同,法例都唔同,唔應該用唔恰當 嘅暴力教仔。以前俾爸爸媽媽用籐條打到飛起,都唔出奇,我多謝我爸爸媽媽咁教我,但呢個(教仔)方式𠵱家已經唔適合,惟有慢慢教。」控方原起訴被告一項 襲擊致他人身體受傷罪,昨決定撤銷起訴,要求被告同意簽保守行為。被告最後同意自簽500元,守行為12個月。
案件編號:FLCC27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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