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20日
【本報訊】若劏房有存在價值,梁振英政府大概不知道,社會還有班低下階層就連劏房租金也負擔不起。他們是「城市毒瘤」,由劏房搬到僭建天台屋,越住越窮。
過去20年,政府不斷清拆,重建步步迫遷,兩面圍攻,他們落得無處為家。政府雙手拆卸的是一塊鐵皮,拆散的卻是一個家。
記者:王家文
記者:王家文
陳少紅一家四口明天可能就要「瞓街」,說到拆樓她頓感徬徨,「搬到冇地方搬,租又租唔起,真係要瞓街」。她住了七年的僭建天台屋,今日到期清拆。她仍記得
一個月前上班時收到兒子來電,說大廈業主發出清拆信,「我真係喊出嚟」,還氣得在上司面前罵了句「死發瘟」。
歲晚清拆不獲安置
陳少紅住在深水埗舊樓,天台有10多個僭建戶,人人收信,無人肯搬。七年前她以1,300元租下200呎天台屋,用鐵皮和木板搭建,打風時屋頂木板好像會 掉下來;炎夏室內攝氏40多度且老鼠為患,「晚晚冇覺好瞓」。年近半百的她每天要走10層樓梯,「兩個膝頭真係好痛」。她以前住在同區的基隆街 2,400元月租的80呎劏房,一家人不夠地方住才搬上天台屋。最近她重返舊地,租金翻倍。做雜工的她月入約10,000元,丈夫患病,要撐起頭家,「真 係租唔落」。她申請公屋七年仍未能上樓;臨近歲晚清拆,也不獲恩恤安置,「冇得安置就話拆,你叫我哋搬去邊?」
政府於90年代初展開「滾石行動」,大規模清拆僭建天台屋;直至前年,再由林鄭月娥領軍,矢言全面取締。港大統計及精算學系分析最新人口普查數據,推算去年有近9萬個居於惡劣環境的「困居戶」,涉逾20萬人,包括劏房、板間房和天台屋等。
本報曾向屋宇署查詢過去兩年的執法數字及僭建天台屋數目,截稿前未有回覆。房屋署表示,若天台戶能證明在屋宇署發出清拆令前一直住在該處,且符合公屋資格,可獲入住中轉屋,再輪候公屋。社會福利署也會按個別情況推薦符合「體恤安置」資格的個案予房屋署安排入住公屋。
陳少紅總是笑着面對困境,惟談起兩名兒子就會眼紅掉淚。她記得,有次在石硤尾看見一幢幢新建公屋,細仔年少無知,「佢話媽咪,不如一人去霸一間,咁就好咯」。她說自己瞓街無所謂,「要兩個仔住喺呢啲環境,真係對佢哋唔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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