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09日
案件速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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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志斌(27歲)昨天在高等法院承認搶劫罪,被判入獄5年4個月。被告與前女友育有一對年幼子女,辯方指被告已經感到後悔,並向事主致歉。被告於前年11月24日在大圍美田邨犯案,半年後落網。
案件編號:HCCC2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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