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17日
入 稟狀顯示,被告人分別為青關會、會長楊江和副會長林國安。報稱是針灸師的黃才華表示,上月在新加坡宣傳法輪功時,一名當地人突大喊要把法輪功趕出新加坡, 就像香港一樣。她認為是受到青關會在港誣衊法輪功的影響,故決定來港提出訴訟喊冤。黃才華表示,由於律師費可能高達700萬元,她決定自辯,並質疑青關會 是「中共的隱身部門」。
此外,地政總署近日罕有招標承辦商,管理全港路旁非商業宣傳品,合約期兩年,估計是為應付新一輪的法輪功及青關會「橫額大戰」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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