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20日
【本報訊】青年不滿身在新西蘭的25歲表妹數年前曾嘲笑他「樣衰」,一直懷恨在心,竟趁表妹回港探親時用𠝹刀𠝹傷其頸部,幸表妹只受輕傷。他昨天在法
庭求情時披露身世,父母雙雙去世他要寄居姨母家,認定姨母是為了錢而收留他。不過,他的姨母昨天也匆匆趕來法庭,打算向法庭呈交求情信,可惜抵埗時已散庭。
記者:樊素心
記者:樊素心
體形略胖、相貌平平的無業被告潘達明(27歲)昨天於區域法院承認傷人罪。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的行為極度危險,並可造成嚴重後果,但考慮事主已完全康復,
且傷勢輕微,遂判他即時入獄一年。被告的姨母昨天到法庭向律師交出兩封求情信,惜當時已散庭,信件未能呈給法官。
案發今年1月3日,表妹陪其母往探望姨母,當時被告亦在單位內。表妹前往廚房時被告尾隨,他突取出一把五吋長且已生鏽的𠝹刀,從後𠝹向表妹的頸部。表妹立刻送院敷治,幸只受輕傷,僅造成四厘米的傷口。
案發今年1月3日,表妹陪其母往探望姨母,當時被告亦在單位內。表妹前往廚房時被告尾隨,他突取出一把五吋長且已生鏽的𠝹刀,從後𠝹向表妹的頸部。表妹立刻送院敷治,幸只受輕傷,僅造成四厘米的傷口。
父母離世 認為姨媽為錢收留
警員其後接報到場拘捕被告,警誡下他稱因憶起受辱一事而十分討厭表妹:「我表妹幾年前喺出面唱衰我,我諗起呢件事就好嬲,咪用𠝹刀𠝹佢囉!」他承認得悉表妹返港才往姨母寓所,又稱甫見她已感到非常憎恨她,但犯事時只是輕力𠝹傷表妹,已感後悔。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的身世。他於澳洲讀中學,18 歲時其父突然患癌辭世,被告隨後返港,其母翌年亦不幸離世。頓失雙親的被告繼承父母的遺產後再度赴澳完成大學,去年回港寄住姨母位於馬鞍山的家。被告與姨 母關係欠佳,姨母向他收租金和伙食費,被告因此認為姨母是為金錢才收留他。
辯方又指,被告在案發前數月已搬離姨母寓所。他在事發前數天添置洗衣機,故買𠝹刀為打開紙皮箱,因大意才遺下𠝹刀在褲袋。法官對此質疑。至於精神報告則指他無精神問題。
案件編號:DCCC1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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