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專訊】運輸及房屋局完成10年建屋目標推算數字,總數量為44.7萬個,即平均每年要建4.47萬個公、私營房屋單位。
特首梁振英上任後的建屋承諾,是在2016年前,每年建3.5萬個公、私房屋,比較運房屋的最新需求量,顯示未來3年,公屋和私樓市場每年仍欠近一萬個單位、3年合共3萬個。有長策會委員相信數字沒有低估或高估:「否則低估會令樓價急升、高估又會導致負資產。」
張炳良:按社會環境定期更新
運輸及房屋局昨日公布每年需要4.47萬個房屋量,是自1997年董建華的「八萬五」需求量後,第二個長遠房屋策略的正式估算數字。
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昨日召開第8次會議,討論本港房屋需求預測。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會後表示,推算結果顯示,本港由2013/14年度、至22/23年度的10年間,房屋總供應量應為44.7萬個單位,即平均每年4.47萬個,長策會接納有關推算。
張炳良指出,該推算數字已包括人口變化,導致住戶數目的淨增長、重建項目的住戶安置、因居住環境欠佳及劏房戶需改善環境,以及來港留學或工作的人士等需求因素,但未包括投資需求。
他指出,由於未來數年社會經濟環境或有變化,例如政府的房屋政策改變,亦會影響住屋需求,故長策會計劃發表的諮詢文件,會建議定期更新推算數字。事 實上,早於今年一月,政府提出製作房屋需求推算模型時,已有長策會委員要求,每5年檢討推算數字,但昨日開會後,有委員建議應每年一次檢討。
據了解,運房局推算的44.7萬個需求量中,私樓佔19萬個、租置公屋佔22萬個,餘下約3.7萬個為居屋單位。此外,44.7萬個目標總量中,已預計有1.9萬個為空置單位。
按梁振英的建屋承諾由2013年開始,每年應建屋3.5萬個單位,包括1.5萬個公屋、2萬個私樓,至2016年開始,4年內提供1.7萬個新居屋單位。換言之,在新居屋落成之前,整體房屋市場仍然求過於供,與每年需求4.47萬個比較,每年仍欠一萬個供應。
蔡涯棉:按實際推算 沒低估
房屋供應量由2018年開始增加,公屋每年供應量升至兩萬,連同兩萬個私樓和數千個新居屋單位,屆時已足以應付運房屋的推算需求量。長策會委員王坤 批評,今次推算低估公屋供應,認為每年公屋落成量達2.5萬個單位(即10年共25萬個)才足夠。長策會委員蔡涯棉指出,當局已充分根據過去的實際情況作 推算,故相信是次評估數字,沒有低估或高估。
另外,長策會昨亦討論公、私營機構,包括市建局及房協,在房屋供應方面的角色及定位,長策會將於明天再就此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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