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06日
【本報訊】案底纍纍的男子疑為解決欠租問題,主使15歲女友透過手機交友程式「遇見」,結識並約21歲青年見面,設局「捉黃腳雞」,又誣陷青年「衰十
一」,從而勒索1.4萬元。男子早前認罪,只得中二學歷的他昨自撰英文求情信。信中雖只得短短三句,但法官閱後不禁微笑稱許「起碼佢有過努力呀」。
記者:林綺琪
記者:林綺琪
被告李文傑(23歲)過往有17次案底,其中14次皆為搶劫,與同為15歲的王姓男被告及楊姓女被告,各被控勒索、搶劫和盜竊共三罪,李另被控一項管有吸毒工具罪。
李自06年起頻頻出入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去年再因搶劫及盜竊入獄,本需服刑至明年9月,昨因本案被加監一年。王、楊則經審訊後被定罪,還柙至本月19日,以等候戒毒所及感化等報告判刑。
李自06年起頻頻出入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去年再因搶劫及盜竊入獄,本需服刑至明年9月,昨因本案被加監一年。王、楊則經審訊後被定罪,還柙至本月19日,以等候戒毒所及感化等報告判刑。
官笑指被告有努力
辯方在區域法院指,李兩歲時喪父,母親此後將他交由外公照顧,在缺乏父母愛護下誤入歧途。李現時雖在赤柱服刑,但在獄中報讀英語課程,期望日後回饋社會, 並呈上親撰的英文求情信。法官甫打開信不禁說:「佢英文得三句說話喎。」其後笑指至少李有付出努力。據了解,李在信中用英文介紹自己名字,提及感到後悔, 並會努力學習英文。辯方續表示,李在案發之前向楊表示欠下3,000元租金,如再不繳付租金將會被收樓。楊一時愚蠢下犯案,不過所有事情均由李主使。
事 發去年4月29日,事主X經「遇見」結識自稱「菁菁」的18歲少女,X提出性要求,少女沒明確答應,卻邀X上門家聚。X與楊碰面後,被帶到沙田碩門邨一單 位。未幾李與王即闖入,李指楊是其女友,誣陷X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李一手揮動鋁通,一手叉着X的頸,威脅交出提款卡及密碼,其後另外兩被告成功提款 1.4萬元。但因兩人形迹可疑,終被正執行反毒品行動的警員截查,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DCCC9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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