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鑑林辣招前沽舖 大賺逾八千萬
2013-3-20 19:00:51
陳鑑林與兄長早在1985年以155萬元買入位於大圍金禧中心積輝道的地鋪,1996年,該鋪以250萬元易手,轉名至陳鑑林夫婦名下,目前由參茸藥行租 用,月租12.5萬元。陳鑑林在今年1月底,以8500萬元出售鋪位。由於在政府推出新辣招前一個月,雙方已簽訂臨時買賣合約,新推出的雙倍印花稅並不適 用,鋪位買家毋須額外繳付360萬元的雙倍印花稅款。
除了交易時間敏感,主場新聞翻查土地註冊處的文件(下圖)顯示,該臨時買賣合約訂明交易是必買必賣,又禁制買家「摸貨」,情況罕見。壹週刊引述消息人士指,禁制「摸貨」,是不希望有新買家「摸上摸」,令交易曝光。
陳鑑林回應壹周刊時指,自己對加碼辣招毫不知情,只是交易時間「巧合」,「個鋪位係買家主動聯絡我,已經傾左一般時間。」
政府在今年二月底推出雙倍印花稅,首次對住宅以外的物業出招。由於新招以採取「先執行,後立法」方式推出,該法案仍有待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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