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6日
今年10月5日發生奪命火警的長沙灣劏房單位,一早被屋宇署勒令於60日內清拆平台僭建物及平台電箱。但本報追查時發現,原來相鄰的E室住戶房生,竟都僭
建出千呎大宅,而D室林太則在露台上搭建帆布。大火後,屋宇署已向兩戶業主發出清拆令。
林太埋怨,F室劏房火警連累到全棟樓的僭建都要 拆。「我們不是僭建,是搭建。我們的露台是買回來的,有交差餉,問題是不可以有上蓋權,我們只是拉張帆布用來擋垃圾,現在搞到我們都要把帆布拆除。」屋宇 署清拆令要求她60日內要拆卸完畢,她打算過年後才行動,「我們都很快,將塊帆布除落來就是。」
林太埋怨,F室劏房火警連累到全棟樓的僭建都要 拆。「我們不是僭建,是搭建。我們的露台是買回來的,有交差餉,問題是不可以有上蓋權,我們只是拉張帆布用來擋垃圾,現在搞到我們都要把帆布拆除。」屋宇 署清拆令要求她60日內要拆卸完畢,她打算過年後才行動,「我們都很快,將塊帆布除落來就是。」
正如很多劏房大廈一樣,這裡的鄰舍關係冷漠,大火死者生前無人認識,街坊只叫他「肥仔」。據林太說,那是個40多歲的 越南人,「他食綜援的,住了幾個月醫院,沒有交租,後來出院回來,包租婆收租時說了他兩句,然後不知為何,他用房裡的石油氣......氣體爆炸引致火 燭。」林太認為,「火災是那人想自殺,起火時間約為11時。不是很大煙,其實他能逃生,你看那坐輪椅的人都走到,有些有小孩子的都走到。」
火警發生當日,曾有F室劏房住客向本報記者稱,業主平素尖酸刻薄,不斷加租及追租,揣測死者因為無租交而自殺。而勞姓女業主事後也被警方帶署調查,但並無落案。
由 事件可見,香港的劏房問題嚴重。長策會估計的6萬多間劏房固然數量驚人,房租貴、環境惡劣,也是不爭事實;而較少人關注的,則是劏房戶的鄰舍關係。街坊關 埋門,沒有交往,久而久之,住戶的社交圈子收窄,對個人長遠發展及脫貧能力,也有深遠影響。創效社會企業「要有光」創辦人余偉業認為,「劏房最大的問題不 只是環境及物質貧窮,而是一種關係貧窮。」
劏房的世界是否一定「你死你賤」?如果當日有鄰居願意關心絕望的「肥仔」,他會否打消自殺念頭?明天我們會探討一個光房行動,看香港的良心業主,如何用房屋教人脫貧,請留意一連四天的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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