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學歷輪公屋被扣分 — 政府製造出來的稻草人
2013-11-26 18:14:35
房屋署署長栢志高昨天出席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時表示,會研究專上或以上學歷公屋輪候冊申請人會被扣分,說是為了回應審計報告早前指,很多單身公屋申請人
申請公屋時是學生,並持有專上或以上學歷。雖然不知道政府今次是認真還是隨便放風,筆者也會堅決反對政府這個「大專學歷申請公屋要扣分」的構想。
房屋是人權
先談談理念,房屋是主要的生存條件之一,對個人的福祉甚為重要,其重要性不僅在於提供棲身之所,還是發展家庭和人生的基礎。房屋權利是基本人權之一,聯合 國《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五條(一)指出:「人人有權享受為維持他本人和家屬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準,包括食物、衣著、住房、醫療和必要的社會服務; 在遭到失業、疾病、殘廢、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況下喪失謀生能力時,有權享受保障。」
所有政治體制的核心政治目的,都是要確保所有公民能夠滿足其基本需要和發展他們的能力。尤其是當市場機制失衡,私營房屋的價格昂貴得讓部分市民不能夠負 擔、損害其生活基本需要的時候,政府是絕對有責任要介入,所以才會有公共房屋的政策,以確保低下階層的房屋需要能夠被滿足。
違反公屋理念?
事出必有因,栢志高之所以會回應議員,說會研究專上或以上學歷公屋輪候冊申請人會被扣分,是因為審計報告發現,大量單身申請者申請公屋時,擁有大專或以上 程度的學歷。現時房委會編配公屋的辦法有5類:一般家庭申請、非長者一人申請、「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以及「天倫樂」 優先配屋計劃。栢志高說的「研究」或許只是針對「非長者一人申請」這一類。
香港房屋委員會的網站顯示,其機構理念是「協助有住屋需要的低收入家庭入住能力可以負擔的居所」,而政府的官方說法是「香港的公營房屋政策致力為社會提供 可負擔、安全而舒適的居所,以滿足低收入家庭住屋需要的宗旨。」因此,除了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居港7年期等規限之外,審查的重點為判斷申請人是否為 「低收入家庭」,經濟審查基本上只會審查申請人的入息和資產是否符合限額,而不會審查其他並無關係的項目。
「非長者一人申請」類別的公屋單位,會按配額及計分制編配。現時的計分方法是申請人的分數會按其成功登記公屋申請時的年齡計算。簡單來說,合資格的申請人 在輪候冊上的優先次序會按其得分決定,累積分數愈高,便會愈早獲編配單位。在現行的計分制度下,18歲的申請人可獲0分,然後每一歲加3分,19歲可獲3 分,如此類推,直至59歲可獲123分為止。而申請人在輪候冊上多等一個月,就可以多獲1分。
現時唯一會扣分的因素,就是若果申請人如現居於公屋單位,就會被扣30分,背後目的應該是要讓來自非公屋家庭的單身人士能優先配屋,讓資源優先給予「最有 需要」的人,同時亦不鼓勵現有的公屋家庭成員獲得超過一間公屋,除非申請人已搬離公屋,這做法的爭議性不算太大。但若果將學歷因素,也加入扣分準則裡,背 後的目的是甚麼呢?為何要反對這個做法呢?
學歷歧視?
審查公共房屋申請人是否合符資格,最重要的是經濟因素,只要低收入和資產少就是代表「有需要」。學歷不是經濟因素,更何況在今時今日的香港,學歷高並不等 於收入高和資產多,這根本就是兩碼子的事,所以學歷不應該是公屋審查機制考慮的因素之一,擁有大專學歷的人士不應該被扣分。
「大專生申請公屋要扣分」背後的潛台詞是「大專生的薪酬較高,所以不被鼓勵輪候公屋」,但這是事實嗎?筆者粗略翻查政府設立的「經評審自資專上課程資料網 (iPASS)」最新的統計資料,發現明愛專上學院的高級文憑畢業生,平均年薪為$110,500,即是每月只有$9,208;香港專業進修學校的高級文 憑畢業生,平均年薪為$108,000,即是每月只有$9,000。
現時單身人士申請公屋的門檻為月入不超過$9,347(未扣除強積金供款),即是其實有一定數量的大專畢業生也合符這個申請資格。符合申請資格,即是代表 「有需要」吧?為何還要扣大專生分呢?大專畢業生若然真的收入低,為何要排斥他們,在公屋政策裡遭受歧視呢?難道人工低是大專生的錯嗎?
扣分無助解決問題
現時的確有大專生在18歲便立即申請公屋,由於當時他們仍是學生身份,所以並沒有收入,符合公屋申請資格。他們在審查階段可能仍未畢業,所以部分在畢業後 獲得高薪工作的大專生有可能能成功獲得公屋。雖然那些做法的確違背了公屋的原意,但扣分這招數只會一竹篙打沉一船人,令真正有需要的大專畢業生吃苦,受到 不合理的對待。
其實,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每年配屋是設有限額的,定為擬編配予輪候冊申請者的單位總數的8%,並以2,000個單位為上限。根據政府的數據,截至2013 年6月30日,配額及計分制下共有115,600名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當中約37,900人(33%)年逾35歲。而房委會在2012年公屋輪候冊申請者 統計調查顯示,年齡在35歲或以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當中,34%於申請公屋時為學生,47%具專上教育程度或以上,33%為公屋居民。另外,在35歲以 上的申請者當中,只有7%具專上教育程度或以上。
按這個數據推算,現時輪候冊上,大約有39,073名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具專上教育程度或以上。若然他們都要被扣一定的分數的話,誇張地假設,在扣分後, 他們都變成排包尾,隊上還剩下76,527人不具大專學歷。但每年配額只有2,000個單位,即是要用超過38年才能夠讓他們全部上樓?!這個數字實在是 驚人,所以大專生扣分這個手段根本就無助解決現在的問題,社會的焦點應該放在為何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每年配屋額只有2,000個,這完全是在歧視單身人 士。
另一項要檢討的是「富戶政策」,房委會實施的「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向不再需要資助的住戶減少房屋資助。根據這項政策,住戶如在租住公屋住滿十年或以上, 便須每兩年申報全家入息一次,如超出入息限額的話,便須繳交更多的租金。以一人單位為例,入息在$17,760至$26,640範圍之內,須繳交一倍半淨 租金另加差餉,超過$26,640的話須繳交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當住戶的入息超過輪候冊入息限額3倍($26,640),而資產超過輪候冊入息限額84 倍($750,000)的話,住戶便須遷出公屋單位。
這個「富戶政策」也是值得社會討論,要住滿十年或以上才要每兩年申報全家入息一次,可否縮短「十年」這個年期呢?遷出公屋的資產限額會不會太寬鬆呢?不 過,這一點也不應是現時公屋問題的主要焦點,因為載至2012年12月月底,在709,200個公屋戶當中,19,300戶正繳交倍半租金;2,600戶 正繳交雙倍租金;而30戶正繳交市值租金,「富戶」其實只佔全部公屋住戶的3%。
公共房屋可減輕家庭的住屋負擔,節省出來的開支可用於其他用途,改善生活。現時市場樓價高昂到一個瘋癲的程度,沒有公屋的人唯有捱貴租或當樓奴。政府今次 提出「大專生扣分」的建議,製造了一個稻草人,背後的目的,難道是要分化市民,製造假對立,轉移視線,從而讓市民忘記政府的公屋建屋量少、非長者單人公屋 配屋額少等等的問題嗎?抑或是在進一步「鼓勵」大專生到私人市場租樓甚至買樓嗎?年青人的住屋問題實在不容忽視,需要大家繼續關注。
參考資料:
公屋輪候冊申請須知
房屋委員會的「富戶政策」
房屋委員會對公共租住房屋非長者一人申請者 實施的配額及計分制
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
經評審專上課程資料網
房屋是人權
先談談理念,房屋是主要的生存條件之一,對個人的福祉甚為重要,其重要性不僅在於提供棲身之所,還是發展家庭和人生的基礎。房屋權利是基本人權之一,聯合 國《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五條(一)指出:「人人有權享受為維持他本人和家屬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準,包括食物、衣著、住房、醫療和必要的社會服務; 在遭到失業、疾病、殘廢、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況下喪失謀生能力時,有權享受保障。」
所有政治體制的核心政治目的,都是要確保所有公民能夠滿足其基本需要和發展他們的能力。尤其是當市場機制失衡,私營房屋的價格昂貴得讓部分市民不能夠負 擔、損害其生活基本需要的時候,政府是絕對有責任要介入,所以才會有公共房屋的政策,以確保低下階層的房屋需要能夠被滿足。
違反公屋理念?
事出必有因,栢志高之所以會回應議員,說會研究專上或以上學歷公屋輪候冊申請人會被扣分,是因為審計報告發現,大量單身申請者申請公屋時,擁有大專或以上 程度的學歷。現時房委會編配公屋的辦法有5類:一般家庭申請、非長者一人申請、「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以及「天倫樂」 優先配屋計劃。栢志高說的「研究」或許只是針對「非長者一人申請」這一類。
香港房屋委員會的網站顯示,其機構理念是「協助有住屋需要的低收入家庭入住能力可以負擔的居所」,而政府的官方說法是「香港的公營房屋政策致力為社會提供 可負擔、安全而舒適的居所,以滿足低收入家庭住屋需要的宗旨。」因此,除了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居港7年期等規限之外,審查的重點為判斷申請人是否為 「低收入家庭」,經濟審查基本上只會審查申請人的入息和資產是否符合限額,而不會審查其他並無關係的項目。
「非長者一人申請」類別的公屋單位,會按配額及計分制編配。現時的計分方法是申請人的分數會按其成功登記公屋申請時的年齡計算。簡單來說,合資格的申請人 在輪候冊上的優先次序會按其得分決定,累積分數愈高,便會愈早獲編配單位。在現行的計分制度下,18歲的申請人可獲0分,然後每一歲加3分,19歲可獲3 分,如此類推,直至59歲可獲123分為止。而申請人在輪候冊上多等一個月,就可以多獲1分。
現時唯一會扣分的因素,就是若果申請人如現居於公屋單位,就會被扣30分,背後目的應該是要讓來自非公屋家庭的單身人士能優先配屋,讓資源優先給予「最有 需要」的人,同時亦不鼓勵現有的公屋家庭成員獲得超過一間公屋,除非申請人已搬離公屋,這做法的爭議性不算太大。但若果將學歷因素,也加入扣分準則裡,背 後的目的是甚麼呢?為何要反對這個做法呢?
學歷歧視?
審查公共房屋申請人是否合符資格,最重要的是經濟因素,只要低收入和資產少就是代表「有需要」。學歷不是經濟因素,更何況在今時今日的香港,學歷高並不等 於收入高和資產多,這根本就是兩碼子的事,所以學歷不應該是公屋審查機制考慮的因素之一,擁有大專學歷的人士不應該被扣分。
「大專生申請公屋要扣分」背後的潛台詞是「大專生的薪酬較高,所以不被鼓勵輪候公屋」,但這是事實嗎?筆者粗略翻查政府設立的「經評審自資專上課程資料網 (iPASS)」最新的統計資料,發現明愛專上學院的高級文憑畢業生,平均年薪為$110,500,即是每月只有$9,208;香港專業進修學校的高級文 憑畢業生,平均年薪為$108,000,即是每月只有$9,000。
現時單身人士申請公屋的門檻為月入不超過$9,347(未扣除強積金供款),即是其實有一定數量的大專畢業生也合符這個申請資格。符合申請資格,即是代表 「有需要」吧?為何還要扣大專生分呢?大專畢業生若然真的收入低,為何要排斥他們,在公屋政策裡遭受歧視呢?難道人工低是大專生的錯嗎?
扣分無助解決問題
現時的確有大專生在18歲便立即申請公屋,由於當時他們仍是學生身份,所以並沒有收入,符合公屋申請資格。他們在審查階段可能仍未畢業,所以部分在畢業後 獲得高薪工作的大專生有可能能成功獲得公屋。雖然那些做法的確違背了公屋的原意,但扣分這招數只會一竹篙打沉一船人,令真正有需要的大專畢業生吃苦,受到 不合理的對待。
其實,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每年配屋是設有限額的,定為擬編配予輪候冊申請者的單位總數的8%,並以2,000個單位為上限。根據政府的數據,截至2013 年6月30日,配額及計分制下共有115,600名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當中約37,900人(33%)年逾35歲。而房委會在2012年公屋輪候冊申請者 統計調查顯示,年齡在35歲或以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當中,34%於申請公屋時為學生,47%具專上教育程度或以上,33%為公屋居民。另外,在35歲以 上的申請者當中,只有7%具專上教育程度或以上。
按這個數據推算,現時輪候冊上,大約有39,073名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具專上教育程度或以上。若然他們都要被扣一定的分數的話,誇張地假設,在扣分後, 他們都變成排包尾,隊上還剩下76,527人不具大專學歷。但每年配額只有2,000個單位,即是要用超過38年才能夠讓他們全部上樓?!這個數字實在是 驚人,所以大專生扣分這個手段根本就無助解決現在的問題,社會的焦點應該放在為何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每年配屋額只有2,000個,這完全是在歧視單身人 士。
另一項要檢討的是「富戶政策」,房委會實施的「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向不再需要資助的住戶減少房屋資助。根據這項政策,住戶如在租住公屋住滿十年或以上, 便須每兩年申報全家入息一次,如超出入息限額的話,便須繳交更多的租金。以一人單位為例,入息在$17,760至$26,640範圍之內,須繳交一倍半淨 租金另加差餉,超過$26,640的話須繳交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當住戶的入息超過輪候冊入息限額3倍($26,640),而資產超過輪候冊入息限額84 倍($750,000)的話,住戶便須遷出公屋單位。
這個「富戶政策」也是值得社會討論,要住滿十年或以上才要每兩年申報全家入息一次,可否縮短「十年」這個年期呢?遷出公屋的資產限額會不會太寬鬆呢?不 過,這一點也不應是現時公屋問題的主要焦點,因為載至2012年12月月底,在709,200個公屋戶當中,19,300戶正繳交倍半租金;2,600戶 正繳交雙倍租金;而30戶正繳交市值租金,「富戶」其實只佔全部公屋住戶的3%。
公共房屋可減輕家庭的住屋負擔,節省出來的開支可用於其他用途,改善生活。現時市場樓價高昂到一個瘋癲的程度,沒有公屋的人唯有捱貴租或當樓奴。政府今次 提出「大專生扣分」的建議,製造了一個稻草人,背後的目的,難道是要分化市民,製造假對立,轉移視線,從而讓市民忘記政府的公屋建屋量少、非長者單人公屋 配屋額少等等的問題嗎?抑或是在進一步「鼓勵」大專生到私人市場租樓甚至買樓嗎?年青人的住屋問題實在不容忽視,需要大家繼續關注。
參考資料:
公屋輪候冊申請須知
房屋委員會的「富戶政策」
房屋委員會對公共租住房屋非長者一人申請者 實施的配額及計分制
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
經評審專上課程資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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