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04日
【本報訊】中環軍用碼頭規劃聆訊今展開,城市規劃委員會將變成拉布戰場。城規會一直被諷刺是橡皮圖章,只為政府與財閥服務,近10年來《城市規劃條例》更
是停滯不前。民間團體力數城規會五宗罪,包括主席及委員非民選、秘書處欠獨立、決策過程黑箱作業、扼殺民間規劃方案及資訊發放不公,促請徹底改革。
記者:譚靜雯
記者:譚靜雯
近年越來越多市民關心城市規劃,涉及更改土地用途、改建等都須經城規會審批,惟城規會不少文件需要專業知識,令普羅市民卻步。
「公信力蕩然無存」
現行《城市規劃條例》早於1939年制訂,港英政府1991年曾發表諮詢文件,全面檢討城市規劃程序,提出多項改革方案,如增設賠償機制、增加公眾參與 等。直至2003年政府決定分三階段改革城規會,但只成功修訂及實行首階段的改革,包括規定城規會日後須公開會議、聆訊、主動諮詢公眾等。中環海濱關注組成員黎廣德多年來出席無數次城規會會議,他批評改革只是「半桶水」,城規會至今仍有很多缺陷,「政府20幾年前已明白有逼切改革,但拖延至今仍只係有少少修訂,第二、三階段到𠵱家都冇實行」。
現 時城規會主席由發展局常任秘書長擔任,委員全由特首委任,黎廣德質疑缺乏獨立性,「由特首一個人話晒事,等於橡皮圖章。製圖、規劃申請好多時都由政府提 出,即自己審自己,有嚴重角色衝突,城規會公信力蕩然無存」。另一最大問題是閉門不記名投票,明顯是黑箱作業,「有好多市民反對,喺公開討論期間,委員擺 出姿態聆聽民意,但到閉門投票結果往往相反,外界無從知道邊個委員反口」。
促以行政措施改革
黎廣德舉例,英國、美國的城規會委員全部民選產生,會接納民間規劃方案,「發展商知道要反映民意,喺城規程序中間,發展商好願意同社區商討大家接受嘅方 案,但香港完全相反,冇咗互動達至共識嘅過程」。城規會秘書處控制資訊發放、會議流程,在城規制度擔當重要角色,但秘書處卻不獨立,「秘書處屬於規劃署, 但就有好大權,決定畀乜嘢資料或者唔畀乜嘢資料啲委員,操控生殺權,可以選擇唔發放或延遲發放」。黎廣德認為,政府可即時改革城規會,利用行政措施進行,避免費時修例,包括即時委任民間人士擔任主席、秘書處脫離規劃署、民選城規會委員等,否則未來多項土地規劃,政府與民間的矛盾、角力將持續。
城規會五宗罪
橡皮圖章︰主席及委員非民選產生欠缺獨立︰引導委員討論的秘書處欠獨立性
黑箱作業︰決策過程全部閉門進行
官僚主導︰民間提交的規劃方案從不獲接納
操控資訊︰資訊發放不公平,反對者在開會當天才收到文件
資料來源:民間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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