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香港咁多人渣?
2013-11-10 17:32:14
近日,我一直在思考這問題:點解香港咁多人渣?
要認真思考這問題,不容易,首先涉及定義問題,何謂「人渣」?這時候,剛巧有位朋友message我,如發現新大陸的語氣,介紹我讀一本書,佢懷疑「一男子」可能有病,懷疑佢患上「反社會人格障礙」。
首先請教維基百科,「反社會人格障礙」大致有幾種病態人格:「無罪感(Guiltlessness)、精神病態性人格卑劣(Psychopathic inferiority)、悖德症(Moral insanity)、道德低能(Moral imbecility)。」
然後,我找來朋友介紹的這本書:出身哈佛大學的精神病學家Martha Stout所寫的The Sociopath Next Door ,中譯版書名有《小心,無良是一種病》和《4%的人沒有良心,我該怎麼辦》。
呢本書有點煩,但算很均真,首先,你要研究乜嘢係無良的人渣,要搞清楚自己是否人渣。這本書的序言,就不停用眾多情景,叫讀者睇睇自己是否人渣。我認真審 視了自己的人渣程度,我應該不是人渣。(「反社會人格障礙」是專業名詞,於我而言,通俗一點:無良、人渣、仆街等,都是同義詞。)
作者首先列舉,精神病學家診斷一個人是否有「反社會人格疾患」的因素,一般根據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APA)的標準:一個成年人,若有下面七個特徵裡至少三個,臨床上,就足以讓許多精神病學家懷疑他有「反社會人格疾患」:
1. 無法遵守社會規範,經常遊走法律邊緣。
2. 經常欺騙、愛操縱
3. 易衝動、無法事先計劃
4. 情緒不穩、有攻擊性
5. 不顧自己或其他人安危
6. 工作上持續地不負責任,亂作承諾
7. 缺乏道德良知,傷害虐待他人後不覺有愧
689似嗎,似乎不算很明顯。但Martha Stout說,這套APA的判準,受到不少研究者與精神病學家質疑,這套標準,主要乃分辨「暴力型」的「反社會人格疾患」,因為有暴力傾向,所以會出事, 亦因而有機會接觸精神病學家;以她的臨床經驗所見,還有很多一般人難以察覺,分辨不出,混在我們裡面的「非暴力型反社會人格者」,這類人為數更多,為害更 大,他們外表很有魅力、有自信,甚至自戀。她有很多受心理創傷的病人,背後都是受到這類「非暴力型反社會人格者」的傷害,這類人通常不會公然犯法,法律制 度也拿這些人沒法,不用暴力,卻折磨身邊的人,一般精神病學家難以接觸。
Martha Stout說,這種「非暴力型反社會人格障礙」,可以很聰明,又因為不講道德,沒有良心,甚至容易爬到上社會高位,他們有這些特徵:
(以下幾段撮寫及抄錄自《4%的人沒有良心,我該怎麼辦》譯本中的不同段落。)
無罪感 guiltlessness:這種人,從來不覺得自己有問題,若有問題,都是其他人的問題。他們拒絕為自己所做的決策,或是決策的後果負起責任。
「冰人」:他們情感淡薄、麻木不仁,沒有「同情」這種東西。他們跟別人都談不上有什麼深刻交情,他只跟自己有交情,他們有配偶,但沒有興趣跟配偶談情說愛。(頁17)
語言偽術: 愛花言巧語,也很會做表面功夫,所以反社會人格者能夠把別人迷得團團轉,有魅力 (所以倒有些粉絲)。反社會人格者的魅力很像其他獵食性動物,例如,我們看著大型貓科動物的時候 (狼都係獵食性動物),很容易就會被他們的動作、獨立性和力量迷住。他們還以撤謊和騙人著稱,也擅長利用「朋友」。反社會人格者跟人打交道,通常會採取撒 謊、諂媚或是嚇唬等等作法;若遭揭破,他們會建立一套「天下烏鴉一樣黑」的理論。(頁16,130,273)
愛兵行險著:他們愛尋求刺激,導致他們更常冒社交、身體、財務或是法律方面的險。他們偏愛危險的情境和選項,而且他們能夠說服別人一起冒險犯難。(頁16,130)
愛摧毀別人:他們愛糟蹋或摧毀別人身上那些自己很嫉妒的特質。「樂趣在於奪取,而非擁有。」暗中施展權力的遊戲是他們生活中的最優先事項,他們把所有騙人的花招、忍耐的功夫都花在這上頭。(頁113,114)
Stout估計,在西方社會,人口裡有4%是這樣的人,東方社會由於較集體主義,「人渣」比例較少。一個人沒有良心,只是一個人的事,但一個沒有良心人做了領袖就好大鑊,「他能夠讓整個族群的良心繼續沉睡,讓災難變得更加不可收拾。」(頁89)
為什麼一個反社會人格型的領袖,能令其他人「良心沉睡」?則源自一般人普遍的服從性格。Stout援引Stanley Milgram在New Haven所做的著名電擊實驗結論:社會上有六成人,通常會不管三七二十一,會服從出現在他們面前的官方權威。(頁102)。
很大部分服從權威的人,所作所為毫無良心,但他們不會自責,只要他們認知到,命令來自一個合法權威,他們不受良心的限制,亦認為自己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如何辨別這些「非暴力型反社會人格障礙」,Stout認為「扮可憐」是其中一個標誌,「自戀」也是一個特徵。Stout說,要判斷這個人是不是反社會人 格,並不容易,有時,要等到這人的人生差不多走到盡頭時,看看他有沒有把自己毀掉,他很孤獨無依?很筋疲力竭?而且很討人厭?(頁264)
Stout說,其他精神病患,都會讓患者產生某種程度的痛苦或哀傷,但反社會人格這種「疾病」卻不會讓患者感到痛苦或不舒服,他們都常對自身和生活很滿意,故他們不積極尋求「治療」,而隱沒於社會中,甚至社會高層裡(頁24)。
嗯,讀完這本書,似乎解答不了「點解香港咁多人渣?」這問題。平心而論,世上何處無人渣,只是,在香港,似乎無良人渣特別容易受重用,這些無良的人,也未必屬「反社會人格」一類,他們只是一些習慣服從的人而已。
至於精神病學的疾病界定,我一向很有戒心,一個人的性格「缺陷」或「異常」,如何才能稱為一種「病」?世上越多精神病學家,就會發明出越多的精神病新品種,不然他們如何搵食,搵funding,如何賣新藥、出新書?
不過,有鑑於689的人格特徵,與反社會人格障礙有一些相似之處,例如他從不承認自己犯錯;他甚至會告訴你:政府的施政成果,我們不會自滿,自我感覺良 好;他愛施展語言偽術,絕不介意冒犯別人,糟蹋程序公義而面不改容,故建議他抽空檢驗一下,見見精神科醫生,得個知字都好。日後落台,不能再以「腳痛」為 由,總要找一種病。
癡人說夢而已,這種人,加上背後的反社會人格勢力集團支撐,再加六成不問情由乖乖服從的平民百姓,一男子縱使遺臭萬年,卻仍會千秋萬世。
相關文章,還有那六成順民:循序漸進式宰割
要認真思考這問題,不容易,首先涉及定義問題,何謂「人渣」?這時候,剛巧有位朋友message我,如發現新大陸的語氣,介紹我讀一本書,佢懷疑「一男子」可能有病,懷疑佢患上「反社會人格障礙」。
首先請教維基百科,「反社會人格障礙」大致有幾種病態人格:「無罪感(Guiltlessness)、精神病態性人格卑劣(Psychopathic inferiority)、悖德症(Moral insanity)、道德低能(Moral imbecility)。」
然後,我找來朋友介紹的這本書:出身哈佛大學的精神病學家Martha Stout所寫的The Sociopath Next Door ,中譯版書名有《小心,無良是一種病》和《4%的人沒有良心,我該怎麼辦》。
呢本書有點煩,但算很均真,首先,你要研究乜嘢係無良的人渣,要搞清楚自己是否人渣。這本書的序言,就不停用眾多情景,叫讀者睇睇自己是否人渣。我認真審 視了自己的人渣程度,我應該不是人渣。(「反社會人格障礙」是專業名詞,於我而言,通俗一點:無良、人渣、仆街等,都是同義詞。)
作者首先列舉,精神病學家診斷一個人是否有「反社會人格疾患」的因素,一般根據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APA)的標準:一個成年人,若有下面七個特徵裡至少三個,臨床上,就足以讓許多精神病學家懷疑他有「反社會人格疾患」:
1. 無法遵守社會規範,經常遊走法律邊緣。
2. 經常欺騙、愛操縱
3. 易衝動、無法事先計劃
4. 情緒不穩、有攻擊性
5. 不顧自己或其他人安危
6. 工作上持續地不負責任,亂作承諾
7. 缺乏道德良知,傷害虐待他人後不覺有愧
689似嗎,似乎不算很明顯。但Martha Stout說,這套APA的判準,受到不少研究者與精神病學家質疑,這套標準,主要乃分辨「暴力型」的「反社會人格疾患」,因為有暴力傾向,所以會出事, 亦因而有機會接觸精神病學家;以她的臨床經驗所見,還有很多一般人難以察覺,分辨不出,混在我們裡面的「非暴力型反社會人格者」,這類人為數更多,為害更 大,他們外表很有魅力、有自信,甚至自戀。她有很多受心理創傷的病人,背後都是受到這類「非暴力型反社會人格者」的傷害,這類人通常不會公然犯法,法律制 度也拿這些人沒法,不用暴力,卻折磨身邊的人,一般精神病學家難以接觸。
Martha Stout說,這種「非暴力型反社會人格障礙」,可以很聰明,又因為不講道德,沒有良心,甚至容易爬到上社會高位,他們有這些特徵:
(以下幾段撮寫及抄錄自《4%的人沒有良心,我該怎麼辦》譯本中的不同段落。)
無罪感 guiltlessness:這種人,從來不覺得自己有問題,若有問題,都是其他人的問題。他們拒絕為自己所做的決策,或是決策的後果負起責任。
「冰人」:他們情感淡薄、麻木不仁,沒有「同情」這種東西。他們跟別人都談不上有什麼深刻交情,他只跟自己有交情,他們有配偶,但沒有興趣跟配偶談情說愛。(頁17)
語言偽術: 愛花言巧語,也很會做表面功夫,所以反社會人格者能夠把別人迷得團團轉,有魅力 (所以倒有些粉絲)。反社會人格者的魅力很像其他獵食性動物,例如,我們看著大型貓科動物的時候 (狼都係獵食性動物),很容易就會被他們的動作、獨立性和力量迷住。他們還以撤謊和騙人著稱,也擅長利用「朋友」。反社會人格者跟人打交道,通常會採取撒 謊、諂媚或是嚇唬等等作法;若遭揭破,他們會建立一套「天下烏鴉一樣黑」的理論。(頁16,130,273)
愛兵行險著:他們愛尋求刺激,導致他們更常冒社交、身體、財務或是法律方面的險。他們偏愛危險的情境和選項,而且他們能夠說服別人一起冒險犯難。(頁16,130)
愛摧毀別人:他們愛糟蹋或摧毀別人身上那些自己很嫉妒的特質。「樂趣在於奪取,而非擁有。」暗中施展權力的遊戲是他們生活中的最優先事項,他們把所有騙人的花招、忍耐的功夫都花在這上頭。(頁113,114)
Stout估計,在西方社會,人口裡有4%是這樣的人,東方社會由於較集體主義,「人渣」比例較少。一個人沒有良心,只是一個人的事,但一個沒有良心人做了領袖就好大鑊,「他能夠讓整個族群的良心繼續沉睡,讓災難變得更加不可收拾。」(頁89)
為什麼一個反社會人格型的領袖,能令其他人「良心沉睡」?則源自一般人普遍的服從性格。Stout援引Stanley Milgram在New Haven所做的著名電擊實驗結論:社會上有六成人,通常會不管三七二十一,會服從出現在他們面前的官方權威。(頁102)。
很大部分服從權威的人,所作所為毫無良心,但他們不會自責,只要他們認知到,命令來自一個合法權威,他們不受良心的限制,亦認為自己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如何辨別這些「非暴力型反社會人格障礙」,Stout認為「扮可憐」是其中一個標誌,「自戀」也是一個特徵。Stout說,要判斷這個人是不是反社會人 格,並不容易,有時,要等到這人的人生差不多走到盡頭時,看看他有沒有把自己毀掉,他很孤獨無依?很筋疲力竭?而且很討人厭?(頁264)
Stout說,其他精神病患,都會讓患者產生某種程度的痛苦或哀傷,但反社會人格這種「疾病」卻不會讓患者感到痛苦或不舒服,他們都常對自身和生活很滿意,故他們不積極尋求「治療」,而隱沒於社會中,甚至社會高層裡(頁24)。
嗯,讀完這本書,似乎解答不了「點解香港咁多人渣?」這問題。平心而論,世上何處無人渣,只是,在香港,似乎無良人渣特別容易受重用,這些無良的人,也未必屬「反社會人格」一類,他們只是一些習慣服從的人而已。
至於精神病學的疾病界定,我一向很有戒心,一個人的性格「缺陷」或「異常」,如何才能稱為一種「病」?世上越多精神病學家,就會發明出越多的精神病新品種,不然他們如何搵食,搵funding,如何賣新藥、出新書?
不過,有鑑於689的人格特徵,與反社會人格障礙有一些相似之處,例如他從不承認自己犯錯;他甚至會告訴你:政府的施政成果,我們不會自滿,自我感覺良 好;他愛施展語言偽術,絕不介意冒犯別人,糟蹋程序公義而面不改容,故建議他抽空檢驗一下,見見精神科醫生,得個知字都好。日後落台,不能再以「腳痛」為 由,總要找一種病。
癡人說夢而已,這種人,加上背後的反社會人格勢力集團支撐,再加六成不問情由乖乖服從的平民百姓,一男子縱使遺臭萬年,卻仍會千秋萬世。
相關文章,還有那六成順民:循序漸進式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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