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08日
【本報訊】食物及衞生局規管食物除害劑殘餘量的條例即將生效,但當局早前突提出修訂,在收到國家質檢總局意見後,刪除三種分別在水果、黃瓜和薯仔等常見的
除害劑,立法會今作進一步討論。政府轄下的食物安全專家委員會,有委員質疑為何政府刪除該三種除害劑時,未諮詢他們意見。
被刪除的三種除害劑(即農藥)包括三乙膦酸鋁、噻苯隆和三苯基氫氧化錫。三乙膦酸鋁和三苯基氫氧化錫均是殺真菌劑,後者可令動物致癌;噻苯隆則為落葉劑。
有 線新聞昨報道稱,食衞局在該台記者再三追問下,才透露建議刪除該三種除害劑的「持份者」是國家質檢總局,當局曾指刪除理由是因為聯合國糧農組織和糧農組織 成立食品法典委員會,並未就三種除害劑制訂最高殘餘量和殘餘物定義,但其實香港除害劑名單中有190種有相同情況,卻仍要禁止。
被刪除的三種除害劑(即農藥)包括三乙膦酸鋁、噻苯隆和三苯基氫氧化錫。三乙膦酸鋁和三苯基氫氧化錫均是殺真菌劑,後者可令動物致癌;噻苯隆則為落葉劑。
有 線新聞昨報道稱,食衞局在該台記者再三追問下,才透露建議刪除該三種除害劑的「持份者」是國家質檢總局,當局曾指刪除理由是因為聯合國糧農組織和糧農組織 成立食品法典委員會,並未就三種除害劑制訂最高殘餘量和殘餘物定義,但其實香港除害劑名單中有190種有相同情況,卻仍要禁止。
學者批評違一國兩制
食衞局其後再指刪除原因是當初當局規管名單採納美國標準,後來發現內地對該三種除害劑亦有臨時限量,倘繼續用美國標準,內地進口食物就可能超標;有線的報道質疑當局為遷就國家質檢總局才修例。食 衞局回覆本報時卻指,當局代表在今年1月立法會會議上已透露建議者為國家質檢總局,又反駁指遷就內地部門之說與事實不符。當局今日會在立法會相關會議文件 補充,稱修訂是因國際間就該三種除害劑在殘餘限量和殘餘物定義兩方面的規管,未有共識,而經當局評估,刪除後不會為公眾帶來食物安全風險。
但中大 環境科學課程主任陳竟明認為,當局就刪除該三種除害劑的解釋理據不足,「(冇共識)最多都係放寬相關標準,唔會話管都唔管」,批評當局因應國家質檢總局建 議而修例,有違一國兩制。食環署食安中心轄下的專家委員會有委員指,相關條例中列明未有統一規管數據的除害劑,可選取一個暫定數字作規管,現在當局以未有 國際共識作刪除理據,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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