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23日
【本報訊】有64次犯罪紀錄的慣犯因偷取電單車被捕,昨天認罪。他求情時提及還柙期間曾閱報,驚聞胞兄在寓所自殺幸大難不死,惟身體有逾九成皮膚燒傷,突
然明白生命短暫,向法庭承諾不會再犯案,會用更多時間照顧七旬雙親。
有64項案底
被告蔡偉成(45歲)的64項案底中有29項屬盜竊。蔡偉成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盜竊、兩項無牌駕駛及兩項無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雖然法官明言無可避免 要判監,但先將他還柙至下月7日,索閱背景報告才判刑。去年10月10日晚,一名外籍男子將電單車停泊油麻地碧街與窩打老道交界,兩天後發現電單車失竊;另一事主則於11月1日將電單車泊在旺角弼街後巷,四日後始知電單車被盜。
警方接報後翻查弼街後巷閉路電視,鎖定被告是竊匪,11月6日拘捕他。警誡下被告稱犯案因貪玩,偷車自用。他曾帶領警員往大帽山尋找失車,但沒有發現。
辯方指被告因涉藏毒被捕,保釋期間偷車,落網至今已還柙五個多月,被告後來閱報驚聞胞兄在今年2月,燃點石油氣自殺不遂,決心不再犯案。
案件編號:DCCC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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