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加入中華民國的理據
2013-9-12 11:11:12
近日港人在台灣報章登廣告,大公文匯比低級更低級的打手,立即將之扣上「港獨」帽子。莫說主流民意不會相信這種文革式的指控,多得梁振英的「紅」與「黑」
治港大法,今時今日講「港獨」,可能更符合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所言的「創新思維」:面對香港社會的文明和法治被蠶食殆盡,而無望透過普選建立具有政治倫理的
政府,改易主權就是港人必須思考的命題。
身為中聯辦的宣傳文體部部長,而不知何時也成為樹仁大學客座教授的郝鐵川,上月曾於報章撰文,大言相駭《香港無權獨立行使「民族自決權」》(刊於2013 年8月10日《明報》),卻被知名博客蕭少滔迅即踢爆錯引聯合國文件(見《聯合國怎樣看「自決權」》;2013年8月19日「輔仁媒體」),郝客座教授致 今也沒有撰文反駁,看來是默認錯誤,獻醜不如藏拙。這點自知之明,是當今中共各級幹部當中所罕見的,值得讚賞。
為表示對郝客座的敬意,我就以他的立論為基礎,嘗試提出「創新思維」。郝客座在文章中表示「國際法不承認『民族分離』,根本原因是『分離』與聯合國的宗旨 和目的相違背,與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相對立。」總而言之,就是香港不能「分離」祖國。但香港就只有一個「祖國」嗎?香港的主權為何一定屬於中華人民共和 國,而不可以是中華民國?
大家不要以為這是天方夜譚。自馬英九於2008年當選,前總理溫家寶已經明確表示,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甚麼也可以談。那麼香港歸入中華民國管轄,為 甚麼不能談?中華民國在李登輝主政後,到現在曾作出七次修憲,將有效實施統治的地區,即自由中國地區,定義為臺、澎、金、馬。港人大可要求民國政府再增修 憲法,讓香港加入自由中國。香港可是現任民國政府總統的出生地呢,在中華民國之治下建立香港市,可謂順理成章。就算不建市,於中華民國憲政內,縣長也是普 選產生的;作為「香港縣」,港人能享有的自主性,也比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區好得多。更重要的是,港人除了可以直選香港市或者香港縣的首長外,還可以直 選中華民國的總統?請問中華人民共和國,何時可以給港人直選國家主席?
所以敢問郝客座以及張主任,港人為何不可在沒有分裂祖國的前提下,選擇將主權歸於中華民國?難道你們反對「九二共識」?反對包含臺、澎、金、馬的自由中國 地區是中國的一部份?我建議我們應該再次在台灣報章登廣告,懇請台灣同胞支持接納香港成為中華民國的一部份,結合力量,對抗大陸化。
原文刊於作者博客
身為中聯辦的宣傳文體部部長,而不知何時也成為樹仁大學客座教授的郝鐵川,上月曾於報章撰文,大言相駭《香港無權獨立行使「民族自決權」》(刊於2013 年8月10日《明報》),卻被知名博客蕭少滔迅即踢爆錯引聯合國文件(見《聯合國怎樣看「自決權」》;2013年8月19日「輔仁媒體」),郝客座教授致 今也沒有撰文反駁,看來是默認錯誤,獻醜不如藏拙。這點自知之明,是當今中共各級幹部當中所罕見的,值得讚賞。
為表示對郝客座的敬意,我就以他的立論為基礎,嘗試提出「創新思維」。郝客座在文章中表示「國際法不承認『民族分離』,根本原因是『分離』與聯合國的宗旨 和目的相違背,與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相對立。」總而言之,就是香港不能「分離」祖國。但香港就只有一個「祖國」嗎?香港的主權為何一定屬於中華人民共和 國,而不可以是中華民國?
大家不要以為這是天方夜譚。自馬英九於2008年當選,前總理溫家寶已經明確表示,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甚麼也可以談。那麼香港歸入中華民國管轄,為 甚麼不能談?中華民國在李登輝主政後,到現在曾作出七次修憲,將有效實施統治的地區,即自由中國地區,定義為臺、澎、金、馬。港人大可要求民國政府再增修 憲法,讓香港加入自由中國。香港可是現任民國政府總統的出生地呢,在中華民國之治下建立香港市,可謂順理成章。就算不建市,於中華民國憲政內,縣長也是普 選產生的;作為「香港縣」,港人能享有的自主性,也比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區好得多。更重要的是,港人除了可以直選香港市或者香港縣的首長外,還可以直 選中華民國的總統?請問中華人民共和國,何時可以給港人直選國家主席?
所以敢問郝客座以及張主任,港人為何不可在沒有分裂祖國的前提下,選擇將主權歸於中華民國?難道你們反對「九二共識」?反對包含臺、澎、金、馬的自由中國 地區是中國的一部份?我建議我們應該再次在台灣報章登廣告,懇請台灣同胞支持接納香港成為中華民國的一部份,結合力量,對抗大陸化。
原文刊於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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