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23日
【護花使者涉姦案】
【本報訊】年輕女售貨員疑因失戀喝至酩酊大醉,護花使者涉嫌將她帶到酒店強姦一案,昨天在高院續審。被告林祥釗(33歲)自辯稱,事主當晚給他「一夜情」的暗示,性交是出於自願。
【本報訊】年輕女售貨員疑因失戀喝至酩酊大醉,護花使者涉嫌將她帶到酒店強姦一案,昨天在高院續審。被告林祥釗(33歲)自辯稱,事主當晚給他「一夜情」的暗示,性交是出於自願。
「機會比黃金更值錢」
對於控方質疑他不下百次向事主的友人道歉,被告則解釋,從事銀行多年,遇客人投訴,會第一時間安撫客人及道歉,遂習慣成自然地道歉、認錯,並非如控方指「心虛」及顯示承認強姦。林 承認曾跪在事主的女友人家門外,當時腦內如有炸彈爆炸,一片空白,希望有機會向兩女解釋。他同意控方指「男兒膝下有黃金」,但說「機會比黃金更加值錢」。 林否認於前年7月8日,在尖沙嘴金巴利酒店強姦事主X(23歲)。他指事主主動蹺他的手親近,兼一起跑了六間酒店找房間。辯方讀出包括林女友等多名品格證 人的口供,指他對異性規矩,從不強人所難,有女同事飲酒後只放心讓他送回家。
案件編號:HCCC19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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