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5日
【本報訊】五名大膽少年合謀於清晨時分在屯門打劫途人,但有眼不識泰山,竟選中一名正在上班途中的休班警員下手。其中一名少年趨前搶走電話時,休班警表露
身份,一眾笨賊見事敗即逃走,躲於附近公廁內互相指摘,被前來追捕的探員聽到而行蹤敗露。眾人昨於屯門裁判法院認罪後還柙,一同在獄中過聖誕。記者:樊素
心
案發上月24日清晨6時許,5人行至屯門湖山路時,綽號「胡仔」的被告胡逸朗(17歲)向四名男友人提議搶劫途人,眾人和議。而姓郭少年(15歲)謂:「擸得銀包不如擸埋電話。」
眾 人到達兆山苑楊景閣對出時,決定搶劫身穿便服,當時正在講電話的28歲男事主。男事主正往滙合同屬新界南警區的警長,打算搭警長的「順風」電單車上班。姓 周被告(15歲)衝前推跌事主,搶走他的SAMSUNG Galaxy S II電話,又腳踢他的腰。此時事主表露身份,周聽畢大驚,丟下電話,眾人逃往附近的湖山公園,躲入公廁,互相指摘和埋怨搶劫行動失敗。
眾 人到達兆山苑楊景閣對出時,決定搶劫身穿便服,當時正在講電話的28歲男事主。男事主正往滙合同屬新界南警區的警長,打算搭警長的「順風」電單車上班。姓 周被告(15歲)衝前推跌事主,搶走他的SAMSUNG Galaxy S II電話,又腳踢他的腰。此時事主表露身份,周聽畢大驚,丟下電話,眾人逃往附近的湖山公園,躲入公廁,互相指摘和埋怨搶劫行動失敗。
「得到意想不到後果」
在不遠處等候事主的警長目睹事主追趕賊人,即加入追捕,他追至公廁,在門外偷聽到一眾被告的對話,確定賊人躲進廁所,增援警員亦在瞬間掩至,立即包圍公廁和採取拘捕行動。案發時一直在旁觀察的被告陳志峰(16歲)在警誡下稱他們有共識,搶到電話後會變賣及平分賊贓,而姓萬被告(15歲)則在附近的球場負責「睇水」。
各人昨被押上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搶劫罪。辯方律師形容事件為:「行劫一名不知名人士,但得到意想不到的後果。」裁判官明言罪行嚴重,因各人於清晨時分合謀行劫一名獨行人士,動機不良,遂將眾被告還柙至下月7日,索閱他們的勞教、更生及教導所報告,始作判刑。
案件編號:TMCC3913、40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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