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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罰理由五花八門
“遲到罰款,曠課罰款,上課講話、做小動作罰款,只要是違反了學校紀律都要被罰款。”舉報學生之一小劉(化名)稱,他們是該校高二(15)班的學生,從去年8月底開學起,班主任姚老師就在班上實行了這種罰款制度。該班其他幾名同學也証實了這種特殊處罰制度。
小劉介紹,罰款制度執行一年多來,同學所交罰款金額累計近6000元,一經常違紀的同學更是被罰了近2000元。姚老師還曾在班上聲稱,“你們要想遲到、曠課,隨便曠、隨便遲到,2000元包年我不管你。”
小劉稱,每天的違紀罰款情況都由班里的生活委員記錄在一個小本子上。他們班總共有60余名學生,粗略統計了一下,大約有46名同學被罰,其中有七八名同學經常被罰,有名學生幾乎天天被罰。在今年2月14日的記錄上,一名學生被記“早上遲到5元,曠課9節,180元。”
班主任稱犯錯有代價
該班班主任姚老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承認,他們班上學生違紀被罰款方式確實自去年開始執行了,但這種管理方式是由班委會主動建議的,自己只是默許,具體罰 款資金一直由生活委員管理,自己從未經手,也不知道到底罰了多少錢,更沒有私自斂財。“這些罰款的錢都用於班級購買公用品、獎勵考得好的學生以及聚餐等班 級活動。”姚老師說。
針對學生反映的“班主任聲稱想違紀交2000元可包年”的情況,姚老師解釋說,“這只是我和同學開的一個玩笑話,大家都聽得出來。”
對於“以罰代管”這種管理班級的方式,姚老師稱,他也在反思這種做法可能過於簡單。但他同時又強調,自己認為這種方式可以讓學生盡早認識到在市場經濟條 件下,犯錯誤了就要付出代價。罰款只是手段,不是目的。“通過這種方式,不少差學生都被教育得很優秀,我們班的紀律在全年級中是最好的。”姚老師說。
學校稱已批評班主任
該校教導處一王姓主任稱,此前,對該班的這一“以罰代管”管理方式並不知情。“我們三令五申,不准班主任對學生進行罰款,更不准有這麼大金額的罰款。”王主任說。
這名王主任介紹,當事班主任姚老師從教20多年,是一名出色的教師。但姚老師這種以罰代管的方式確實過於簡單化,獲悉情況後,已對他進行了批評處理,停止了繼續罰款方式,並讓其向學校和教育局分別寫了情況報告。
荊州市教育局紀檢監察部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獲知此事,也接到了學校遞交的情況報告。因主管領導外出,具體處理結果還需等待時日。
(原標題:湖北荊州一高中有個“以罰代管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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