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03日
警務處署理行動處處長張德強日前對警員可否簽名反佔中含糊其辭,昨日口風有變,指休班警員以私人身份就違法行為表達意見,「我睇唔到有咩問題」,似為容許
警員簽名反佔中開綠燈。佔中發起人陳健民認為,即使警員以個人名義簽名,也會令人質疑警員能否保持中立,公民黨余若薇更斥責張滿口歪理。
張德強昨接受電台訪問時指按《基本法》和《人權法》,警員與市民一樣有表達自由,只是警員受《警察通例》限制,表達意見時不能影響執法公正性或令人誤會公正性受影響,故警方不鼓勵警員參加遊行集會。
民陣:令市民失信心
至於能否參與反佔中簽名,日前仍閃爍其辭的張,昨反問為何休班警不能對可能違法的事表達意見,「同事如果係休咗班,以私人身份,如果係對一啲違法嘅行為作 一個表達,我睇唔到有咩問題」,又推說警員專業和學識高,相信會考慮表達意見時會否有違通例。張又舉例稱,「有時我搭完地鐵一出去,就有人走埋嚟問我:『先生,你贊唔贊成政府喺呢個區起多兩個泳池?我咁鍾意運動梗係好啦﹗』咁唔通我又有違警例呀?」隨即有市民致電到電台反駁,指張的比喻「根本上就唔關事」,又指休班警員也可行使警權。
公民黨余若薇批評,《警察通例》列明警員不能參與政治活動,指「警察休班之後參與一個政治活動就唔係政治活動咩?呢個好明顯係歪理」。陳健民亦質疑,警員以個人身份簽名反佔中就難以保持政治中立,正如難以想像特首以個人身份簽名。
民陣召集人楊政賢亦斥,張德強的說法令市民對警隊失信心,「可以睇到好多警方人員會走去簽反佔中,呢個完全係打破咗警方政治中立嘅取態,亦都令到市民極之冇信心,警方喺面對佔中示威者能夠持平同埋唔會傷害示威者」。
立 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指,警員表達意見的底線,是不能令市民覺得警方執法有偏頗,「例如你係一個警司級,你要調動人員,然後你又高調走去周融嗰 邊(簽名反佔中),傳媒影住嚟簽名,咁你諗吓市民會唔會覺得你有偏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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