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08日
潘志文(55歲)在庭外指受案件困擾逾一年多,過去「俾人話都唔敢反駁」,現時終可集中精神工作。他形容區議員屬「高風險」工作,無論男女上門求助亦不可拒諸門外。
法 官於書面判詞中提到,原審裁判官沒詳細評估及分析潘的證供,亦沒有交代不相信辯方證供的理由。潘身為區議員,有一定知名度,案發地點又是他用作接見市民 10多年的辦事處,他會否公然在辦事處非禮求助市民,明顯是潘的抗辯理由之一,但裁判官沒有就此詳細分析,故定罪並不穩妥。
案件編號:HCMA8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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