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老師、家長和特首的要求
2013-8-5 14:19:32
假如我們對老師的品德要求是24小時全天候全方位的,那,我們對家長的要求更應是24小時全天候全方位直至小孩成人為止。老師面對的是別人的孩子,家長面
對的是自己的孩子。依現時某些人對老師的道德要求原則,家長若不能做到絕不講粗口、不發脾氣、不做任何會教壞孩子的事的話,便沒資格生孩子了。依這邏輯,
請家長在任何時刻甚至不在孩子面前,都自律不吵架、不發脾氣、不講髒話、不罵孩子或別人低能痴線去死等等,不然被人拍到放上網自然會嚴重負面影響包括自己
和全天下的孩子。這種論點,家長滿意未?呵。別把問題扯到跟對特首的要求的比較上。老師有幾十萬,他們也不能代表老師的應有品德,這是不爭的事實。我們可以提升對老師的品格要求,要不訂立像醫生那樣 的醫德約章,在簽約時讓準老師承諾守則,像不平等的校規一樣不準學生在校外行為不檢,不然會記大過。目前我們沒有要求老師代表最尚高的人格。騙財的校長和 教育機構多的是,語文水平不合格但正在教人家的孩子語文的老師也大有人在,對所有老師要求最高的品格不是不應該,只是不切實際。
我們可以不認同講過粗口的老師,但我們同時要保持清醒,家長害怕粗口便先自己不說、情緒不激動。特首只有一人,打正旗號代表香港。我們對特首和高官的道德 要求應跟對其他有影響力的人如老師、醫生、宗教家、政治家略有不同。說粗口、情緒激動的行為不值得被贊同或包庇,但她事後認錯並白字黑字公開冷靜回應問題 是負責任的行為,也是一種知錯能改的身教。我們無須借她來對道德問題無限上崗。高官有些死不認錯,有些即使認錯也不足夠彌補過錯。我們要分清楚事態,才能 公正公平和正面地分析、處理問題,避免多餘的過敏反應或製造更大的思想和語言暴力,傷己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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