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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2日 星期二

v 握拳作勢打范國威 躁漢刑恐罪成還柙

2013年11月12日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范國威兩月前在旺角舉行簽名活動時,遭阿伯罵「搗亂香港」,范等人報警。一名路過退休漢認為范「蝦阿伯」,上前對話時恐嚇稱「打X 你」,更作勢襲擊范。退休漢昨否認刑恐罪,裁判官裁定他罪成,指事主是公眾人物,若受威脅仍要工作,故更應受法律保護,並將他還柙至25日始判刑。

記者:李啟發

范國威昨晚得知被告袁偉成(62歲)遭還柙後表示驚訝,稱「咁大件事呀,我以為會罰款」。

范在庭上供稱,9月14日下午在西洋菜南街跟新民主同盟成員舉行「取回單程證審批權」等議題簽名活動時,一名七旬阿伯大聲叫喊「點解發生911事件……你哋搗亂香港」,途人圍觀。阿伯十分激動,他們於是報警。

警方未到場時被告出現,以身軀撞向其他成員。范和其他人要求被告停手,將被告隔開,並再報警。范稱被告指他們「蝦阿伯」,更行近正持手機拍攝的他大叫「我打 你吖嗱」,同時舉高握緊的拳頭作勢打他,他「本能反應縮一縮」。

辯稱睡眠不足躁底

呈堂片段見到被告兩度作勢打范,態度囂張地說:「唔好驚呀……我打你就打你,使死呀。」范稱其後警員到場,他繼續拍攝被告,被告當着警察面前再度恐嚇打他和以粗口辱罵。二人被帶署,范謂有少許受驚。

被 告昨天自辯稱,甲狀腺有毛病,長期睡眠不足,故「個人好躁」。當日他正往健身,發現「咁多人圍住個阿伯」兼報警,認為是浪費警力,感到「嬲嬲哋」,遂上前 對話,又不滿范拍攝他,承認講過「打X你」,但只是責罵,無意圖恐嚇或襲擊范,亦無能力打他,因「我瘦過佢,老過佢」。他認為范一直拍攝亦沒有離開,根本 不害怕。

裁判官阮偉明指出,范有否受驚並不重要,只要有關恐嚇說話能令一名合理人士受驚,便足以入罪;認為被告當天非一時衝動,先索取感化官及心理報告才判刑。

案件編號:KTCC5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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