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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3日 星期三

李國能論佔中

2013年11月14日

舉例03年7.1遊行反23條李國能論佔中 上街抗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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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表示,社會各界須協力才能捍衞香港司法獨立。易仰民攝
香港民間社會提出以「佔領中環」爭取真普選,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昨首次對佔中表態,認為2003年7.1遊行等合法和平集會也能有效爭取市民訴求, 未必是違法行為,又認為一旦佔中變成不合法,執法及司法機關要在不受政治影響下履行職務。法律界及佔中發起人認為李無將佔中說成違反法治,相信他認同佔中 是政治問題,不是法治問題,體現公民抗命,無破壞法治。
記者:張婷婷
終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昨日在午餐會演講,被台下嘉賓問到佔中一事。他從法治角度回應,指現行規管集會示威的法律獲法院確認,與《基本法》保障的人權和自由 不相悖。若佔中是合法集會,市民只是行使示威權利;但若佔中在某階段變成不合法,屆時警方會採取行動,檢控機關會就是否檢控作出獨立決定;若決定檢控,有 關人士會在法院得到公平審訊。李國能一再強調檢控及司法機關需要在不受政治考慮影響下,獨立、公平地作出決定,法治方得以體現。李國能又提醒與佔中相關的 人士,包括行動組織者,指自1997年以來最有效的公眾示威行動是2003年7月針對23條立法的那一次,這是一次合法及和平的集會。他相信一個合法的集 會,亦可以非常有效,毋須違反法律以達致成果。

籲司法機關勿受政治影響

被問及佔中會否構成煽動擾亂公安?李國能說,若煽動這行動構成罪行,自會根據法治原則作出相應程序處理,如拘捕、檢控和公平審訊等。但若有關行動合乎法律,有關人士只是行使言論自由。
公 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認為,李國能沒有將佔中說成違反法治,相信連李國能也認同,佔中是政治問題,不是法治問題,亦是參與者透過以法就義、面對法庭審判作 出政治訴求,體現公民抗命,與破壞法治沒有關係。不過,湯家驊對市民上街可有效爭取訴求說法有保留,他指梁振英較董建華更強硬,即使2003年50萬人上 街遊行重演,也不代表梁振英會因群眾壓力而下台。

陳健民:參與者無懼被控

佔中發起人之一的陳健民則指,2003年7.1遊行只是阻止了23條立法,但過去10年市民上街要求盡快落實普選,中央仍是無動於衷,證明單靠上街遊行爭 取民主仍是不足夠,所以他們才需要升級以佔領中環作為公民抗命,讓中央、特區政府、公眾反思為何溫和的人士,即使面臨法庭審判也甘願違法。
陳健民 又認為李國能的言論證明佔中並非破壞法治,因為參與佔中的人士是公民抗命,違法後自願面臨起訴,庭上也不會作出任何抗辯,他反而擔心近年警方在前線會否公 正執法、負責提出的律政司會否作出政治檢控。

李國能金句

【論釋法】
•理論上,人大可以日日釋法。
•如果有判決就不應該釋法,呢個對我哋司法獨立有負面影響。
•99年嗰次,啱啱係一個新憲制秩序,我唔會講嗰次邊個啱邊個唔啱,淨係話99年嗰次新憲制秩序初初幾年係一個寶貴經驗。

【論司法覆核】
•邊個叫人司法覆核只係自論自由,無可厚非。係唔係適合覆核由法院決定。
•我冇權話適唔適合,我只係話有小小諷刺呢,因為有啲人話𠵱家解決呢個問題(港視發牌風波)係去司法覆核,好多呢啲以前講過香港係太多司法覆核。

【論佔中】
•(唔佔中,可以用乜嘢方法去爭取普選?)我唔適合評論,係政治問題,法治上係冇問題。
•97之後最有效嘅遊行係03年講23條嗰次,可見合法嘅遊行可以非常有效,我覺得唔使去刻意不合法嚟等到佢有效。

【論公民提名】
•(公民提名係唔係符合基本法?)呢個係法律的問題,解釋45條,我唔想評論呢個問題。

【論特首民望】
•(特首民望新低係唔係有法治危機?)唔覺得特首民望同法治指標有乜直接關係。
資料來源:李國能於畢馬威午餐會發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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