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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8日 星期三

一家霸三公屋 房委房協監察不力 v

【本報訊】公屋輪候冊突破廿六萬宗申請,原來房委會及房協竟是阻人上樓的「幫兇」。申訴專員公署揭發公屋資格監察機制存在嚴重漏洞,有一家四口租戶利用長者優先配屋計劃等兩度調遷,八年來單位由一變三,戶主更擁有雙重戶籍長達八年;另一租戶則擁有價值三百萬元物業,漏報資產長達四年,卻因入息未超出限額仍可繼續佔用公屋,更逃過被檢控。公署狠批房署及房協長期厚待違規租戶,延長了上樓時間,令上樓難問題雪上加霜。
記者:鍾雅宜
申訴專員公署早前主動調查有關公屋居住資格審查和監察機制,在房署及房協約六十宗涉違規個案當中,選出九宗比較重要的個案深入了解,五宗涉及房署,一宗涉及房協,另外三宗則是兩房共同個案。
其中一個案戶主原與三名兒子住在一房署公屋單位,二○○三年戶主與長子和孫兒透過「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獲配另一單位,但戶主其實仍住在原有單位,亦沒有刪除原有戶籍,而居於新單位的長子延至二○○八年才刪除原有戶籍,至二○一一年戶主又申請調遷,竟成功獲批新單位,其兩名兒子則留在舊居,即這一家庭同時擁有三個公屋單位,此時戶主才刪除原有單位戶籍,其擁有雙重戶籍的時間長達八年。

刑事追究期已過

另一個案戶主與長子一家三口及次子居於房署公屋單位,二○○九年戶主與繼室申請新單位,兩年後獲批,卻無刪去原有單位戶籍,延至二○一三年次子搬走後,戶主申請由長子成為舊居戶主,始揭發長子及次子於二○○九年均無申報擁有私人物業,惟刑事追究期已過,房署只能追收富戶租金差額,長子一家因入息未超過當時輪候冊兩倍的上限,即使擁價值三百萬元的物業,仍獲批新租約。
申訴專員劉燕卿批評現有審查機制有漏洞,對租戶包容變成縱容,令公屋資源被濫用,間接延誤輪候者上樓時間,情況更持續六至八年,「房署根本忘記咗苦候公屋嘅市民」,亦對違背「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承諾的情況視而不見。

現公屋申請達26萬

房屋署指,公署所審查的個案都涉及複雜家庭背景,部份涉及家庭暴力、住戶出現情緒問題及自殺傾向等,房屋署按當時情況及社署建議作判斷,以免對租戶構成壓力或引發不愉快事件,但同意個別案件處理有改善空間。
房協則指截至今年一月,共有五十五宗涉嫌租戶有雙重戶籍的個案,當中最早的個案於去年九月被揭發,房協一般提供九十日讓租戶自行處理問題,部份由於家庭背景問題或需時較久。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指,雙重戶籍問題一直存在,擔心違規數字只屬冰山一角,但認為是次報告對「兩房」均有警醒作用,又指現時公屋申請宗數多達廿六萬,「兩房」均應加強打擊雙重戶籍問題。
王坤又認為富戶雖然資產超過限額卻仍繼續租住公屋是政策問題,當局應盡快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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