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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9日 星期四

匿名招聘違私隱例  涉事機構包括港會、教協、上市公司

2014年05月30日

匿名招聘違私隱例 涉事機構包括港會、教協、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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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任宏要求機構將已收集的個人資料删除。
【本報訊】求職者搵工,小心誤「送」個人資料。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調查多個招聘廣告平台,發現不少匿名招聘廣告,都未有披露或明示僱用機構或代理的真正 身份,大部份是中小企,但也包括香港足球會、教協,以至上市公司。公署至今完成48宗有關個案調查,全部涉違反保障資料原則,專員予以譴責且不接納辯解, 並發出執行通知要求刪除已收集的個人資料。記者:馬志剛
去年底曾有報道揭發,有求職者被不法之徒盜用個人資料向財務機構借貸。私隱專員公署數字顯示,過去5年合共接獲550宗有關匿名招聘廣告的查詢,當中不少 人曾向匿名機構提供個人資料後,收到直銷電話,懷疑兩者有關連。公署今年3月就此進行調查,發現一星期內在7個主要招聘廣告平台,已刊有311則匿名廣 告,佔整體3.4%。
公署抽樣調查其中71則廣告,其中48則已完成調查,全部涉違反保障資料第1原則第2條,即未能合法及公平地收集個人資料,及不符公署發出的《人力資源管理實務守則》。
涉事機構包括教協、香港足球會,另有上市公司長興國際。但公署強調,沒有表面證據顯示這些個案當中,有個人資料被出售或被濫用。
當 中30宗個案,機構都作出不同辯解,例如表示不知道法律規定,歸咎廣告媒體平台沒有提醒,又或聲稱廣告中的聯絡電郵地址已包含公司名稱縮寫或全寫。這些辯 解都不獲私隱專員蔣任宏接納,已向涉事機構發出執行通知,指令機構删除已收集的個人資料,又或通知被收集者會保留資料,讓被收集者選擇是否繼續將資料作應 徵,或者删除。不依從執行通知者即屬犯法,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

廁所有經血 公司逼女員工驗DNA

公署又列舉近年多宗個案,提醒僱主小心處理僱員個人資料,例如09年有傢私舖採集員工指紋用作「打卡」記錄出勤;十年前更有公司要求女職員驗血,以核對 DNA找出疑似經血污染廁所的「真兇」。蔣任宏指生物特徵是重要個人資料,形容有關個案「離譜」,已發執行通知,指令中止及刪除已得的僱員個人資料。他提 醒僱主別為行政、營運方便,忽視僱員私隱,又指機構應制訂穩妥的私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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