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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8日 星期二

旅客違公眾地方潔淨罪 罰款拖數124萬元

旅客違公眾地方潔淨罪 罰款拖數124萬元

2014-4-3 19:53:21
大批旅客湧港,造成人滿之患,帶來影響公眾衛生的憂慮。食物環境衛生署向立法會財委會披露,2011至2013年三年,各政府部門向非居港旅客,就觸犯亂 拋垃圾、吐痰等公眾地方潔淨罪行,發出8722宗票控。截至今年1月,仍然有約一成違例個案,未繳交1,500元定額罰款,相當於香港政府被拖數約124 萬元。
據《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罪行)條例》,但凡在公眾地方亂拋垃圾、吐痰、犬隻糞便弄污街道、郊野公園內棄置廢物、海上棄置廢物等,均會被罰款1,500 元。七個政府部門,即食環署、警務處、康文署、房屋署、環境保護署、海事處和漁農署人員,均有權向違例者,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無須作出口頭警告。
食物及衞生局就本年度開支預算,回覆立法會議員查詢時表示,2011、2012及2013年,七個政府部門向非居港旅客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數目,分別為 2,835、3,051及2,836宗,三年合計票控8,722宗。截至今年1月,當中有829宗、即9.5%,仍未繳交罰款,涉及124.4萬,單是去 年,已有723人未交罰款。
非居港旅客被票控違公眾地方潔淨罪行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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