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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1日 星期二

57歲男保釋候查期間再犯10欺詐罪 持續誘騙犯案非一時貪心

2014年02月11日

冒中聯辦出書 主腦囚2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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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浩基被判囚20個月。資料圖片
【本報訊】詐騙集團冒充中聯辦代表,訛稱獲授權出版「中國重大事件」書刊,誘騙多位名人登廣告騙財,涉款36萬元,堪輿學家李丞責是苦主之一。案中主腦黃 浩基(57歲)早前承認欺詐等共10罪,昨被判囚20個月。

法官相信另一被告何國偉(44歲)僅在黃主使下犯案,得益只有4,000多元,終輕判他接受180小時社會服務令。辯方指被告黃浩基在2011年患上前列 腺癌,故欲為妻及繼子「留多個錢」而犯案,事實上他有為大部份事主登廣告,僅冒充了中聯辦代表身份。黃又曾聘用弱智人士,獲勞工處發鳴謝狀。但法官認為他 持續犯案,更在保釋候查期間再犯,可見他非一時貪心。
案件編號:DCCC10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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