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Berlin 於 10/11/2013 10:17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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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按:2013年3月1日香港《信報》頭條新聞《政府取消勾地重奪供應主導權》。此文意味著香港土地制度開始發生重要轉變。巧合的是,筆者的文章也
於今天《信報月刊》第432期正式刊出,標題為《香港的超級地租》。無論阻力如何巨大,香港都必須向前發展。當然,作為借鑒,也應對大陸的土地制度進行深
刻反思了。
香港的“深層次的問題”不是政治問題,那些茶杯裡的風波不足掛齒。香港“深層次的問題”是經濟問題,經濟問題涉及經濟管理主權,關乎香港未來的命運。事實上,香港的經濟管理主權始終是一個令人憂慮的問題,香港於1997年回歸的僅僅是政治管理主權(行政權),經濟管理主權至今仍然無法全面回歸。香港的經濟問題可以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財政問題,就是本文要談的超級地租問題;另一個是金融問題,就是聯系彙率問題。筆者曾經著文《回到一九八三年》,對香港金融問題做過詳細論述,本文可以視為《回到一九八三年》的姊妹篇。一個殘酷事實是,無論中央政府亦或是香港政府,均無法在香港實施卓有成效的財政金融管理。在經濟管理主權旁落的現實中,香港經濟呈現出自由落體運動。如果不是中央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香港經濟資料會十分難看。
筆者認為,香港的經濟問題皆肇始於1983年。英國人在與中國人開啟關於香港主權問題的談判之後,對香港的經濟制度做了歷史性的改動,港英政府在香港
回歸前悄然讓度了香港的經濟管理主權。事實上,在一九八三年之後,國際金融資本逐漸接收了香港的經濟管理主權,這種情況在一九九七年之後反而更加嚴重了。
在國際金融資本的操縱下,香港財政金融制度日漸扭曲,香港終於形成帶有食利特征的貴族體制。一個徹底失去創業和創新潛力的香港,人才和資本大規模流失,經
濟效率每況愈下。在回歸十五年之後,全世界都在審視,香港的明天真的會更美好嗎?
1983年之後,在內外既得利益集團的強力主導下,香港逐漸形成了隱形的超級地租。
為了准確評價政府的財政狀況,筆者曾經提出廣義財政論(包括廣義稅賦論),目的在於超越狹義財政理論的局限性。狹義財政理論的局限性,常常構成人們對
財政制度和財政政策的誤判。通常,在狹義財政理論下,人們習慣於將名義稅賦理解為稅賦的全部;然而,名義稅賦和實際稅負完全是兩回事,實際稅負往往大大高
於名義稅賦。筆者認為,一些處於轉型期的經濟體,由於財政制度存在的明顯的漏洞,往往造就非政府組織和個人僭越政府的財政行為,這種准財政行為通常不納入
政府的正規財政管理範疇,但卻成為具有強制性特征的准政府行為。非政府組織和個人的准財政行為,往往可以造成對弱勢群體極為殘酷的剝削和掠奪,形成經濟結
構的極度扭曲。簡單一點兒說,就是地產商可以被賦予稅務局的職能,通過准稅賦的方式攫取財富。香港人可能難於理解,香港存在“第二稅務局”。正是這個“第
二稅務局”制造了一批世界頂級富豪,香港的頂級富豪竟然清一色的是地產商。筆者所言廣義財政論,可以釐清這部分非政府的財政行為,可以揭示經濟結構扭曲的
深層次原因。
香港的超級地租問題就是一個經典的廣義稅賦案例。香港政府的名義稅賦非常之低,但香港居民類稅性負擔卻極為沉重。事實上,香港的社會分配三十年來被嚴
重地扭曲了,香港存在令人震驚的隱形超級地租。一直以來,香港被視為一個低稅賦地區。從宏觀經濟角度觀察貌似如此,香港名義稅賦(狹義稅賦)是非常低的;
但是,從微觀角度觀察(居民個人支出),香港普通民眾的經濟負擔卻極其沉重,類稅性支出達到驚人的水平。香港政府一直未能提供各類港人個人收入中房屋性支
出占比的詳細統計資料,筆者只好使用香港本地學者提供的研究數據。據2012年
4月第12期《社聯政策報》馮國堅博士文章《香港私人租住房屋問題與論述》提供的數據,香港私人租住樓宇租金收入比(1990-2011)分別
為:1990-1997,69.85%;1998-2003,47.50%;2004-2011,56.33%。如果,我們將私人房屋租住樓宇租金占個人
收入30%視為一個合理水平;那麼,超過30%的部分可以是視同為超級地租。我們使用馮國堅博士提供的資料可以得出驚人的結論:香港的超級地租幾乎是正常
租金水平的一倍;接近正常稅賦的兩倍;超過名義地租數十倍。每一個香港居民額外的房屋租金支出可以視同為類稅性支出,這是一雙看不見的手收取的價內稅,它
直接將香港居民的實際稅負提升了近兩倍。考慮到香港居民還要支付其他類稅性支出(各類保險和公積金支出等),香港居民的廣義稅賦(實際稅負)已經接近世界
最高水平。遠遠超過正常稅賦支出的超級地租嚴重惡化了香港居民的生活質量,也同時嚴重扭曲了香港的經濟結構,嚴重削弱了香港商品和服務的國際竟爭力。當
然,正是這個超級地租成就了香港的超級地產商,使彈丸之地的香港產生了一批世界級富豪。這些食租而肥的超級富豪,用超級地租驅逐了香港的比爾蓋茨和喬布
斯,使本應實現工業化升級的香港變成了一個金融泡沫。沒有公開資料證明,英資從香港金融泡沫中吸走了多少財富。筆者只是知道,撒切爾夫人的撒切爾主義是需
要外來資本支撐的,正是當年香港龐大的私人資本回流英國,完成了英國歷史性的私有化進程。毋庸諱言,偽善的香港財政制度,制造了香港偽善的稅收制度;偽善
的香港稅收制度,制造了惡劣的香港土地制度;惡劣的香港土地制度,制造了極度扭曲的香港超級地租。極端扭曲的香港超級地租,吞噬了港人的勞動成果,埋葬了
香港年輕人的未來。如果,香港再不啟動深刻的財政改革,香港的明天將是非常暗淡的,香港可能成為另一座廢都。
一、香港超級地租的本質。
地租,是使用土地生產力的報酬,地租是指用以換取占用土地或提升土地價值所支付的費用,為地主的所得。在城市,地租是城市土地經濟的基本範疇,是城市
土地價格形成的基本依據,其來源於土地使用者的利潤。地租產生的原因有土地稀缺性、收獲報酬率遞減率、土地肥沃度、位置、土地私有制度、人口無限增加等因
素所產生。
超級地租,是指超越了一般地租的公允水平而獲取的地租性質收益。超級地租本質上是對土地使用權的過度收費。超級地租理論上應該是地主憑借土地資產獲取
的的超額利潤。但是,在現實社會當中,由於土地擁有者和土地管理者錯位,超級地租收益往往被截流並轉移。所以,超級地租往往並不以地租形式出現(一般隱含
於房價和房租之中),超級地租往往並非被地主征收和獲得,超級地租往往成為政府和地產發展商牟利的工具。
香港的超級地租,是香港土地資源升值形成的超額利潤。理論上,在香港回歸祖國之後,香港的土地所有權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香港超級地租屬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所有。但是,鑒於《基本法》的安排,香港土地的所有權實際上由香港政府代為行駛管理權。香港政府實際上將香港超級地租讓度給了地產
發展商以及土地實際占用者。
香港超級地租的本質,是香港土地資產價值高度壟斷形成的超常規收益。一般而言,香港地租應該維持一般地租的公允水平,不應通過行政和商業的高度壟斷形
成超級地租模式。香港的超級地租扭曲了香港社會分配分的合理性,也損害了香港社會資源分配的效率,使人民生活質素不斷下降,也使經濟發展陷入困境。
二、香港超級地租的成因。
一般而言,形成超級地租需要兩個必要條件:
第一,土地使用權的超級壟斷。
香港的超級地租問題肇始於香港殖民地末期。在一九八三年中英談判之後,政府和地產發展商形成了默契,巧妙地控制了土地的供應量,並操縱了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於是,香港的地租性收益急劇增加,成為了土地占用者的類稅性收益。
實際上,在香港漫長的殖民地時期,香港的地租一直處於合法而合理的水平。1841年香港開埠,香港島上的土地於同一年便開始由殖民地政府出售予私人買
家。除了中環花園道的聖約翰教堂的土地屬永久業權外,其他所有土地均以批租形式出售。契約條款因應出售當時的土地政策而有差異。一般的批租期為固定年期
75年、99年、150年或999年,而沒有續租權利;或是可續租年期75年、99年或150年,而有權分別再續租相同的年期。土地買方(即契約持有人)
須於批給契約時,向政府繳付反映當時土地的地價,並且繳交年租(現稱地租,舊稱地稅)。在香港漫長的殖民地時期,地租通常為像征式的金額,相對於收入占比
而言極低。
令人感嘆,香港所有的“深層次問題”都產生於三十年前。其中,最嚴重的問題,恐怕就是香港的地租問題。中國政府及英國政府於1984年12月19日簽
署《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下稱《聯合聲明》)。該聲明於1985年5月27日生效,而其附件III載列有關批出新土地契約及不可續期土地契約的
續期事宜。根據《聯合聲明》附件III的規定,香港政府在1985年5月27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間批出的新土地契約的租期不可超越2047年6月
30日。土地承租人須繳納地價及像征式租金直至1997年6月30日,在該日以後則無須補地價,但須每年繳納相當於當日該土地應課差餉租值3%的年租,此
後,年租會隨應課差餉租值的改變而調整。附件III亦訂明,除了短期租約和特殊用途的契約外,1997年6月30日以前期滿的不可續期土地契約,如承租人
願意,均可續期至2047年6月30日止,無須補地價。從續期之日起,每年繳納相當於當日該土地應課差餉租值3%的年租,此後,年租會隨應課差餉租值的改
變而調整。至於1997年6月30日以後期滿而沒有續期權利的契約,附件III訂明,將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土地法律及政策處理。簡而言之,香港回歸
後,香港“地主”的訂定的地租實在太低了,在迅猛的通脹面前可以說是聊勝於無。閱讀歷史文件,您或許會感到驚訝,回歸後香港的“地主”實在是太寬厚了,寬
厚到反主為客的地步了。顯而易見,正是兩級政府的財政不作為,極大地助長了土地實際占用者權益。由此,香港的土地異化為政府和地產商的提款機,為實際操縱
土地占用權的人們(英資及其代理人),提供了一次史無前例的發財並套現的歷史性機遇。我們為當年參與中英談判的中方代表感到遺憾,他們或許是堅定的政治家
和優秀的外交家,但他們在經濟和法律方面的准備明顯不足,他們沒有能夠真正理解國家主權的經濟含義,他們因此而無法捍衛國家的經濟利益,也未能充分保障港
人的經濟利益。所以,香港終於沒有能夠幸免,香港還是重復了其他英國殖民地的悲慘故事。更令人感慨的是,這種遺憾今天仍然在繼續。
第二,持續的通貨膨脹。
在筆者看來,港英政府1983年放棄自由浮動彙率制度的理由是荒謬而可笑的。如果,香港不是在1983年放棄自由浮動的彙率制度,港人就存在自主管理
通貨膨脹的能力。當通貨膨脹處於合理水平,土地占用者就無法攫取超級地租了。筆者在《回到一九八三年》中,對比了香港和瑞士在貨幣管理上的異同,瑞士人
1983年之後堅守自由浮動的彙率制度,創造了令人羨慕的經濟成果。瑞士沒有制造世界級的地產商,瑞士人民獲得了世界頂級的生活質量,瑞士成功完成了產業
升級(世界一流的生物科技產業和精密機械制造業),瑞士法郎可以成為獨立於美元和歐元的強勢國際貨幣。而港幣,那個曾經接近輝煌的准主權貨幣,卻於
1983年莫名其妙地淪為了美元兌換券。想來心酸,一個喪失了貨幣管理主權的特區,還討論什麼經濟管理主權?一個不能履行經濟管理主權的特區,還奢言什麼
主權回歸?
香港人和大陸人至今也未必明白,1983年之後這塊土地上發生的事情。超級地租,就像一根插入香港機體的吸管,香港的財富被國際金融資本慢慢地吸干了。
三、香港超級地租的未來。
筆者在《回到一九八三年》中明確提出,香港應該盡早結束聯系彙率制度,香港應該重建具有主權特征的自由浮動的彙率制度。任何熟悉地租理論的學者都會明
白,不能管理自己的貨幣,就不能管理通貨膨脹,也就無法有效管理財政(也包括地租)。簡言之,解決彙率制度問題,是解決香港經濟問題的必由之路。
當然,管理地租必須要從地租本身入手。
第一,香港應建立地價評估制度。在地價評估制度基礎上,建立調控土地供應量的一整套科學方法。
所謂地價評估制度,就是將地價與非政府補貼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綁定。政府不能擅自收放土地供應量,導致市場對土地供應預期的不確定性,進而導致大規模投機行為發生,為特權商人提供不正當暴利。
第二,香港應建立八極超額累進地租制度。對於占有較少土地資源的居民予以地租豁免;對於過度占有土地資源的居民征收超級地租。首先,必須壓抑過度投機;其次,必須均衡資源占有;最後,必須全力促進環保。
第三,香港應將物業投資收益納入所得稅征收範疇。
通過建立地價評估制度,可以解決地租一次分配的合理性。通過差別租金和稅收調節,可以解決地租二次分配的合理性。
另外,就長期而言,香港財政存在嚴重的隱憂,早就應該開辟新的稅源以應對未來的財政危機。
筆者連讀了香港十八年的預算案。老實說,筆者對於港府所謂審慎理財的陳詞濫調感到驚訝。港府的稅基偏重於勞動者和勞動所得,而忽略資產占有和資產溢
價,擺明了是殺雞取卵,還談什麼審慎?況且,一個堅定不移保護資本家,無所顧忌剝奪勞動者的稅制,連起碼的公平正義都談不上,談審慎還有什麼實際意義嗎?
一個保護食利者並制造貴族的稅制,理應為現代文明所不恥,何以竟成為港人的驕傲?更令人驚訝的是,如此無恥的稅制何以竟能夠在大陸復制?
長期觀察香港的財政,加深了對大陸財政改革的憂慮。大陸以香港財政制度為師,竟然創造了土地財政模式,這是經典的機會主義選擇。事實上,今天大陸的超
級地租問題,比香港有過之而無不及。當歐美均開始增加針對資產占有和資本利得課稅的時候,大陸仍然頑固堅持以勞動者及其勞動所得為主要稅源,非但罔顧公平
正義,也毫不在乎經濟效率,嚴重後果已經開始浮現。從某種意義上講,大陸非但未能收回香港的經濟管理主權,甚至也在喪失自己的經濟管理主權。偉大的祖國正
在巨大的風險中高歌猛進。
二零零八年對所有國家和地區都是歷史性的時刻。美國人以其特有的敏銳和卓越的智慧抓住了這個歷史機遇,他們進行了深刻的歷史性變革(另文詳談)。香港
在所謂“五十年不變”的咒語中不斷沉淪。而中國竟然與世界潮流背道而馳,非但放棄了主動調整的歷史機遇,還被動進行了資產泡沫的惡性擴張。時間對香港和中
國都非常不利,在失去調整機遇期之後,香港和中國都將面臨嚴峻的經濟挑戰。2013年對香港和中國都是歷史性時刻,二零零八年經濟危機的高潮正在步步逼
近,殘酷的經濟危機將摧毀夢中人最後的輝煌。非常希望新一屆領導人知道,他們將要面對怎樣的殘局,以及他們現在應該做些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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