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2日
【七年規限違憲效應】
【本報訊】終審法院日前裁定申請綜援要居港滿七年的規定違憲,現時申請公屋家庭需有一半成員居港滿七年,才可獲編配上樓,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昨稱,目前不符合規定被凍結申請的個案有13,500宗,正研究裁決可能帶來的影響,房委會會慎重處理。
社區組織協會昨促請政府一次過放寬新來港人士申請其他福利的規限,協會擬提出司法覆核,推翻公屋申請住戶要有一半成員居港滿七年,才獲編配上樓的規定。
【本報訊】終審法院日前裁定申請綜援要居港滿七年的規定違憲,現時申請公屋家庭需有一半成員居港滿七年,才可獲編配上樓,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昨稱,目前不符合規定被凍結申請的個案有13,500宗,正研究裁決可能帶來的影響,房委會會慎重處理。
社區組織協會昨促請政府一次過放寬新來港人士申請其他福利的規限,協會擬提出司法覆核,推翻公屋申請住戶要有一半成員居港滿七年,才獲編配上樓的規定。
學者促單程證加條件
香港大學社工及社會行政學系榮譽教授周永新指,目前多項社福服務,包括申領生果金、長者生活津貼,申請公屋等都有居港年期限制,促請政府檢討。他指,過去 新移民申請綜援數字與本地居民相若,估計因判決而涉及的新移民綜援開支每年只增加8至10億元,不應誇大對政府財政造成的壓力。他又認為,港府應與中央商 討每日150個單程證安排,可要求加入技術及教育水平的要求,或減少名額。自由黨主席周梁淑怡亦認為港府應向中央爭取在單程證審批加入條件,要求申請人有 自給自足能力。愛護香港力量20多名成員到終審法院外示威,認為法官沒有考慮《基本法》授權特區政府可按經濟條件及社會需要,調整福利政策,促政府提請人大釋法,解決綜援及其他社會福利資源分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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