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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5日 星期一

家居善終紓減死因庭壓力

2013年11月26日

家居善終紓減死因庭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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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病理學法醫科副教授馬宣立指,家居善終這概念於英美等地普及。資料圖片
【本報訊】社會近年聚焦討論骨灰龕規管,死後要有葬身之地,也要思考如何「有好死」。舒緩治療床位有限;讓病人指明病重時,盼接受護理形式的預設醫療指示 無廣泛應用。想死在家中也不易,本港醫生上門為病人簽死因證明的做法罕見。
預設醫療指示讓病人指明一旦持續昏迷,或病情處於末期時希望接受的護理 形式。2009年政府就應否廣泛推廣預設醫療指示進行公眾諮詢,至今未有結論;醫管局2010年發指引,統一公立醫院臨床應用預設醫療指示的做法。有深切 治療部醫生指,無遇過臨床應用的情況。制訂指引的生死教育學會委員謝俊仁指,預設醫療指示適合向面對死亡的病人推動,公眾應有相關教育,「唔係話要佢哋 簽,但都要知道係咩嚟」。

英美醫生上門簽死亡證

至於家居善終,港大病理學法醫科副教授馬宣立指,英美等地家庭醫生概念普及,跟進患者病情的私家醫生上門簽發死亡證,再將遺體交殯儀公司的做法較多;本港 則罕見。如在家中或無駐院醫生的院舍過身,要送往醫院,但急症室醫生只能宣佈死亡,個案要交死因裁判。每年約四分一個案交死因庭,只有四成需解剖找出死 因,妥善提倡家居善終,可減輕死因庭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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