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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5日 星期一

海濱報告力證軍碼「割地」

2013年11月26日

海濱報告力證軍碼「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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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洛(左)昨日再出席解放軍碼頭用地申述會。李忠浩攝
【記者譚靜雯、鄭啟源報道】政府將中環海濱的解放軍碼頭用地,由原先的休憩用地改劃為軍事用地惹起爭議。政府一直堅稱改劃為軍事用地只是「技術修訂」,但 翻查規劃署2011年與顧問公司出版的《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最後報告摘要,白紙黑字寫明軍用碼頭土地用途一直是「休憩用地」(open space),從沒列明要改劃做軍事用地。報告證實政府將休憩用地直接「割地」予解放軍。
政府申請將中環海濱0.3公頃休憩用地改劃為軍事用地,由於首場申述會發生「熄咪」事件,引發團體離場抗議,城規會在昨日首階段申述的最後一場會議中,放寬發言限制,容許申述人按其要求時間發言。

陳家洛︰政府諮詢誤導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洛首日只發言20分鐘就被粗暴「熄咪」,他昨繼續發表約兩小時申述。他翻查中西區區議會紀錄,從來沒文件提及中環海濱有0.3公頃軍 事用地,會議紀錄顯示有議員就解放軍使用碼頭問題表達關注,但官員解釋令議員認為碼頭只是在解放軍有需要時暫借予軍隊使用,並非將地皮撥歸解放軍擁有,質 疑政府過去的諮詢誤導兼「明屈區議會」。
陳家洛又指,駐軍法適用於軍事用地,但法例條文列明,軍事用地只能作防務用途,若用地可開放作公共用途是 「無中生有」。本港法例亦沒容許解放軍管理公共設施權力,認為在法例仍未釐清前,城規會不能「自欺欺人」通過改劃申請。

從沒列明改為軍事用地

本報翻查2011年7月規劃署與顧問公司出版的《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報告摘要,其中一段雖列明海濱長廊會興建軍用設施,但土地用途一直是「休憩用 地」(open space),而非軍事用地,從來沒將土地割讓予解放軍。報告又指出,解放軍碼頭及其配套設施應該融入海濱長廊,當不是軍事用途,應開放給公眾使用。
保 護海港協會協會代表昨指出,根據94年中英雙方簽訂的協議,海軍基地遷往昂船洲後,只需在中環海濱最終海岸線預留150米興建軍用碼頭設施,但從未列明碼 頭範圍屬軍事用地。若今次改劃土地用途屬「技術」修訂,應在現有大綱圖中加上附加資料,在休憩用地用途上,列明解放軍如有使用需要,要如何配合其使用,並 非未經公眾諮詢就「大改」大綱圖。
協會又指政府一再聲稱,解放軍承諾就算改劃土地用途後,會繼續向公眾開放,但就沒有任何法律文件支持。該會又 指,改劃土地計劃欠缺法理基礎,在一國兩制下,國防事宜須由中央政府處理,將中環海濱用地撥歸解放軍使用,涉增加本港的國防用地,並非簡單的改變土地用 途,質疑城規會涉「越權」擅自審批國防用地。

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最後報告原文(節錄)

The proposed People's Liberation Army(PLA) berth and its ancillary facilities should be integrated with the Waterfront Promenade and the part used for open space should be opened to the public when it is not in military use.

中文繙譯:
擬建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碼頭,及其配套設施應該融入海濱長廊。至於碼頭的休憩用地,當不是軍事用途,應該開放給公眾使用。

資料來源:《Urban Design Study for the New Central Harbourfront Executive Summary July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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