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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7日 星期日

資訊自由法 梁走數

2013年07月08日

資訊自由法 梁走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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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去年簽署記協的《新聞自由約章》,惟上任後卻多番打壓言論自由。
【本報訊】去年特首選舉前梁振英簽署記協的《新聞自由約章》,承諾積極推動制定資訊自由法,惟梁振英當選後隨即「走數」,資訊自由法了無聲氣。現時全球至 少有88個國家已制訂相關法例,蒙古亦已經立法。記協言論自由年報撰寫人麥燕庭指出,政府不斷銷毀檔案,因此立例確保公眾知情權極為迫切。
麥燕庭 說:「1995年嘅時候我哋已開始爭取立法,當時全球得三個國家有,到今年年頭88個國家有,香港都冇!」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公開資料守則及檔案管理制 度;法律改革委員會也研究檔案法的立法問題,但記協質疑這只屬緩兵之計,因為法改委研究速度是以年計,而且建議並沒有約束力。麥燕庭說:「法改委用龜速 跑,就算到終點交棒畀政府,政府都可以唔接。」
麥續稱,制訂資訊自由法是極迫切,因現時本港並沒有檔案法,政府已經銷毀了如55幢國金中心般高的檔案。她狠批梁振英對自己簽下的白紙黑字置之不理,毫無誠信;梁更用手段打壓《信報》,發律師信予時事評論員練乙錚,是容不下批評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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