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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7日 星期六

v 十八歲,冇書讀? 智障學生需要較長時間完成新高中教育!

十八歲,冇書讀?

Fernando Chiu-hung Cheung Fernando Chiu-hung Cheung·170 vide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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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on Mar 17, 2013
2009年,是新高中推行的第一年,特殊學校課程也開展了新高中課程,家長、學生、老­師也有很大期望,因為新高中課程能讓智障孩子有更進一步的成長。

可是,在2009年4月,不少學校及家長卻接獲通知,學生年滿18歲後,將在下年度不­能再升學:教育局將不計算年滿18歲智障學生進入在席開班學生人數,意味著政府資助將­不再涵蓋他們。

普天之下,人人平等,但智障孩子彷彿是個例外。

問題是,智障孩子比智力正常的孩子有更多的需要,為何主流學校學生不受年齡限制,智障­孩子的在學時間卻受規限?教育的意義,是以學生的學習需要為本。平等的就學權,只是我­們最謙卑的要求,也是智障孩子的尊嚴所在。

就著這大是大非的政策問題,一眾家長站起來,為孩子的福祉,開展了一場前所未見的家長­運動。由舉辦家長大會、約見官員、遊說議員、聯署登報、集會遊行、司法覆核,出盡所有­板斧,無奈是政府無動於哀。家長連日不停開會,頂著陽光抵著雨水的社會行動,面對司法­覆核壓力,這些都是基於對孩子的關愛和對孩子接受教育機會的著緊,也是對社會價值的反­省。

香港社會著重「成本效益」,智障孩子能力所限,「成本效益」可能不及普通孩子,但他們­同樣有權選擇追尋快樂,有權接受教育,這也是「殘疾人權利公約」的精神。而智障孩子接­受教育後,也有所成長,包括自理能力、情感表達、甚至能公開就業。社會發展不僅是物質­和金錢增益,更重要是生活質素進步。誰說智障孩子所需的教育比普通孩子還少?

最後,司法覆核官司輸了,我們在遮打花園舉行「最後的一課」,社會各界也十分動容,傳­媒也熱烈報導。最後政府受於整場運動的壓力,全面讓步,接納了我們的三大要求:

1. 撤消十八歲年齡限制;
2. 讓學生完成高中學制;及
3. 一個也不能少。

技術上縱然有空間的限制,但個別處理仍是可行的,沒有社會上的普遍支持,這個的局面根­本無法達成,一場家長運動也得到了成功。

一場社會運動,師奶都變成了巨人,在鏡頭面前,人人都能理正氣壯把道理說清,堅決維護­孩子的學習權利。但願家長求變的心永恆不滅,因為需要改變的事情實在太多,殘疾孩子面­對的社會服務問題實是數不清。路,仍是要挺著胸膛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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