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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9日 星期二

水貨客打港鐵職員囚兩周

2013年02月20日
【本報訊】當了水貨客12年的六旬漢,去年在港鐵上水站運送四箱教科書時,遭港鐵職員阻止使用扶手電梯,心中不忿下揮拳打港鐵職員的手臂和將手推車推向對方。
該水貨客昨天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普通襲擊罪,判囚兩星期和賠償職員1,000元。裁判官張君銘指每天均處理港鐵職員被襲擊的案件,可見情況猖獗,法庭須保護港鐵職員,判處阻嚇性刑罰。
案發在去年12月19日,職員受襲後,左臂和左腳紅腫。被告張民國(61歲)昨天求情指,從事運水貨活動,每月收入逾萬元,他聲稱案發時只是一時衝動。
案件編號:FLCC3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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